第一,具备本条要件,银行会考虑报警。
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第二,具备该第二条情形的,银行必然要报警。
1,虚假承诺还款。银行也不愿报警,会多次催收,欠款人往往搪塞说还款,结果屡屡不能兑现承诺。
2,改变联系方式:手机号销号或者拒不接听电话的。
3,明确表示不还款的。
第三,银行报警成功需要提供如下证据。
1,基础证据:银行催要记录、银行信用卡交易流水、信用卡账单查询.
2,非法占有为目的证据。根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情形构成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证据包括:从业或无业证明、工资收入、信用记录是否多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证据为信用卡申请文件、虚假从业、工资收入证明等。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证据手机通话录音。
(四)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证据为银行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