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灯塔市一男子曹某恶意信用卡透支消费十余万,逾期851天还款合计100元,手机号已变“空号”失联。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2021年7月,曹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4年6月19日,曹某向中国工商银行灯塔支行申请信用卡一张,信用卡额度后提升为10万元。曹某使用该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吃饭、买衣服、给车做保养、到珠宝首饰店买首饰、用信用卡套现金等。欠款本金.35元,本息合计.66元,逾期起始日2018年9月5日,逾期天数851天,逾期后曹某还款合计100元。
银行先后通过短信、电话催收,工作人员上门到曹某店铺催收,店铺已经倒闭,曹某失去联系也一直未还款。且预留电话已变空号,到曹某居住地也无法找到,现曹某改变联系方式逃匿。
2020年12月16日警方立案侦查。12月23日,民警在灯塔市富龙宾馆将曹某抓获。到案后,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2020年12月28日,曹某将所欠工商银行的本金及利息全部归还。工商银行辽阳市分行出具谅解书,对曹某予以谅解。
据悉,1985年出生的曹某,现住辽宁省灯塔市。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2021年6月22日被取保候审。
灯塔市法院审理认为,曹某使用信用卡透支,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曹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偿还透支信用卡本金,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近日,法院判其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金额超过5万,就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从而受到刑法处罚。
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就抱着一种不想还款的心态,殊不知这样的做法是犯罪的。最终得不偿失,追悔莫及。如果你也信用卡逾期了,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尽快和银行沟通,早日把款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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