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之后,利息,违约金,催收电话等高额的收费和频繁的电话等让人深恶痛觉,让人烦不胜烦,但其实!2021年的多个判决都不支持这种信用卡违约金,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法院这样判的依据是什么?
判决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已经明确规定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在发卡银行未与持卡人重新签订协议就收取违约金达成协议时,发卡银行向持卡人主张违约金既无合同依据,也无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发卡银行主张违约金与滞纳金标准一致,并就变更收费事项在其官网上进行公告,法院认为,违约金属于新增收费项目,发卡银行单方增加合同相对方的义务,属于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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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理由:第一,建设银行虎门支行与刘某某签订的信用卡领用协议约定了建设银行虎门支行可以向刘某某收取滞纳金,且建设银行虎门支行主张向刘某某收取的违约金的标准与此前双方约定的滞纳金的标准一致。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已经明确规定取消信用卡滞纳金。故建设银行虎门支行再向刘某某收取滞纳金已无依据。建设银行虎门支行主张其在官网上进行了公告,将滞纳金变为违约金。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并未禁止银行收取信用卡违约金,但建设银行虎门支行并未与刘某某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约定在刘某某出现违约情况之时,建设银行虎门支行可以向刘某某收取违约金。在此情况下,建设银行虎门支行要求刘某某额外支付违约金,无任何合同依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