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信用卡高消费无节制沦为“卡奴”被起诉
信用卡是一把双刃剑,合理利用可以为人民的生活提供很大的便利、优惠,但如果毫无节制透支信用卡,有可能沦为“卡奴”被银行起诉。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被告陈某盲目透支信用卡进行高消费涉诉,法院依法判令陈某返还某银行信用卡本金元及违约金、手续费等。
2018年,银行办理信用卡的工作人员上门办卡服务,陈某得知信用卡有一段时间的免息期,而且持卡享有很多优惠,不由得怦然心动。陈某遂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并在某银行信用卡申请确认表签字,声明已阅读全部申请材料,愿意遵守领用协议的各项规则。信用卡办理后,陈某起初尚能在信用卡免息期内按期返还透支借款,但渐渐地陈某不能合理地控制自我消费欲望,超出自己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去消费。根据交易流水显示,陈某经常进入高消费场所刷卡消费,购买高档衣物、礼品或者外地旅游等,很容易就过度透支,甚至沦为“卡奴”。卡债越来越多,工资收入不足以偿还逾期借款,某银行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陈某向某银行申请信用卡,某银行核发后,经陈某开卡,双方自此形成借贷关系。陈某违反诚信原则,高估自己的经济实力,随意地刷卡高消费导致逾期,应承担违约责任。某银行诉请陈某返还借款本金,合理合法,予以支持。关于某银行诉请的利息、违约金,本院酌情按双方合约约定且不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予以认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判决生效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经办法官庭后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用卡消费模式日益为民众接受,但由于部分持卡人消费控制力不强、还款能力较差、无节制盲目的消费等原因,以至催生众多所谓的“卡奴”这一现象,持卡人不仅需要缴纳高额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还会影响个人征信,甚至因此涉诉并列入“黑名单”。
为此,持卡人在消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熟悉信用卡使用规则,提高信用卡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树立良好的个人信用,不要随意地刷卡消费,坚持理性消费;三是积极与银行协调或到法院应诉,与银行达成一致还款意见,切勿心存侥幸,故意更换地址和联系方式消极应诉,错过了调解的机会。
来源: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