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健康金融秩序,保持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根据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我行将从即日起对不良贷款、逾期贷款、欠息贷款进行公告催收,请借款人和担保人珍爱信用记录,自觉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采取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
1
本公告公布的金额为当前日债权情况,具体债权金额以我行系统数据为准。
2
本公告将不定期更新。若您已依约履行了还款义务,请联系办贷机构,我行将及时删除相关公告信息。
曝光台1姓名:李选平身份证号码:****2111住址:平遥县香乐乡北薛靳村胜利街东四巷7号借款人于2016年01月12日在平遥农商银行香乐支行借款,现结欠贷款本金余额元,利息余额.7元。此笔贷款已于2017年01月1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办贷网点联系确认并偿还贷款本息。2姓名:张全平身份证号码:****2118住址:平遥县香乐乡北薛靳村正大东街27号借款人于2017年03月02日在平遥农商银行香乐支行借款,现结欠贷款本金余额元,利息余额.05元。此笔贷款已于2018年03月01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办贷网点联系确认并偿还贷款本息。3姓名:武玉虎身份证号码:****2110住址:平遥县香乐乡陶屯村致富街六巷3号借款人于2017年09月26日在平遥农商银行香乐支行借款,现结欠贷款本金余额.39元,利息余额6046.04元。此笔贷款已于2018年09月25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办贷网点联系确认并偿还贷款本息。4姓名:任海滨身份证号码:****2111住址:平遥县香乐乡安固村兴安北大街18号借款人于2018年03月30日在平遥农商银行香乐支行借款,现结欠贷款本金余额元,利息余额.73元。此笔贷款已于2019年03月29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办贷网点联系确认并偿还贷款本息。5姓名:段连生身份证号码:****2113住址:平遥县香乐乡北薛靳村胜利街13号借款人于2013年12月21日在平遥农商银行香乐支行借款,现结欠贷款本金余额元,利息余额.7元。此笔贷款已于2014年12月2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办贷网点联系确认并偿还贷款本息。6姓名:刘怀珍身份证号码:****0947住址:平遥县岳壁乡黎基村兴安街19号借款人于2013年12月21日在平遥农商银行香乐支行借款,现结欠贷款本金余额元,利息余额8630.97元。此笔贷款已于2014年12月15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办贷网点联系确认并偿还贷款本息。7姓名:韩绍国身份证号码:****0613住址:平遥县南政乡南政村借款人于2003年03月31日在平遥农商银行南政支行借款,现结欠贷款本金余额元,利息余额.9元。此笔贷款已于2003年12月2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办贷网点联系确认并偿还贷款本息。8姓名:李国俊身份证号码:****031X住址:平遥县南政乡小刘村借款人于2013年08月12日在平遥农商银行南政支行借款,现结欠贷款本金余额元,利息余额元。此笔贷款已于2014年08月11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办贷网点联系确认并偿还贷款本息。9姓名:杨海龙身份证号码:****0311住址:平遥县南政乡南北庄村借款人于2014年07月10日在平遥农商银行南政支行借款,现结欠贷款本金余额元,利息余额.31元。此笔贷款已于2015年07月09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办贷网点联系确认并偿还贷款本息。10姓名:王喜福身份证号码:****0334住址:平遥县南政乡南政村借款人于2014年07月09日在平遥农商银行南政支行借款,现结欠贷款本金余额元,利息余额.68元。此笔贷款已于2015年07月08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办贷网点联系确认并偿还贷款本息。
往期未还名单公示
编辑|小爱
来源|平遥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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