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求意见6个多月后,信用卡新规落地,过渡期2年,信用卡业务正式告别跑马圈地时代。
7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从转变发展模式、治理过度授信、规范息费收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严格外部合作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同时,《通知》还提出31个“不得”、1个“严禁”及74个“应当”,如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睡眠信用卡占比不得超过20%等,全面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管。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通知》充分吸收采纳合理建议,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增加对信用卡收单机构、清算机构的监管要求,并完善了过渡期安排。
“从沟通情况看,去年末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很多银行已经行动起来了,包括睡眠卡问题,存量大的一些银行行动速度比监管想象得要快,在息费、员工培训等方面,银行在落实《通知》方面非常有信心,(信用卡新规)要求不是监管单方面提出的,这实际上是市场的要求。”第一财经从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处获悉。
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通知》实现了四个“统一”,即强化管理和促进发展的统一、明确责任和提升服务的统一、自主经营和规范合作的统一、加强监管和推动创新的统一。
告别业务粗放发展
近年来,银行传统对公业务进入瓶颈,银行纷纷进行零售转型,探索新发展模式,而信用卡业务正是商业银行零售转型中的重要一环。
根据央行发布的最新支付业务数据,截至2021年末,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8亿张,同比增长2.85%。人均持有银行卡6.55张,其中,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7张。
信用卡授信总额也在持续增长。根据央行数据,从2008年到2021年,信用卡授信余额从9804亿元增加到21.02万亿元,透支余额(应偿信贷余额)则从1582亿增加到8.62万亿元。截至2021年末,银行卡卡均授信额度2.63万元,授信使用率为40.99%。
“信用卡业务的高速发展为我国居民消费的增长与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信用卡行业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特征与风险。”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目前信用卡业务发展进入存量经营阶段,虽然2021年信用卡(含借贷合一卡)数量达到8亿张,较2020年增长0.22亿张,但增幅和增量已经连续4年下滑。
此外,一些潜在金融风险抬头,大量发卡行如今也面临着不良压力加大的挑战。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860.39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
曾刚认为,受疫情持续、经济波动、收入下降等因素影响,信用卡业务资产质量呈现较大压力,在各行中属于不良率最高的业务之一,同时在疫情冲击下其恢复弹性则较弱。
银保监会、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称,近一时期,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行为。亟须加快转变信用卡业务发展方式,强化审慎合规经营,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惠民便民服务质量。
发卡、收费、授信乱象都要治
过度依赖外部机构发卡、息费不透明、部分持卡人债务“以卡养卡”、违规套现问题层出不穷,粗放发展模式下,信用卡行业被诟病较多。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涉及信用卡业务投诉件,环比增长1.3%,占投诉总量的49.6%。信用卡行业亟须严监管整顿,推动信用卡业务迈入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比如,在发卡方面,商业银行信用卡经营管理过度“经营指标化”。从战略角度出发,近年来,多家银行机构积极向零售转型,信用卡作为资产类业务被普遍作为切入点和重点。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了单纯以发卡量、客户量等指标作为考核的管理模式,由此产生了大量的“睡眠卡”。
对此,《通知》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严格控制占比。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
在合作机构管理方面,当前,信用卡新增发卡普遍萎缩的新态势下,部分区域银行以信用卡为零售转型升级抓手,通过与外部机构合作、资源整合实现“弯道超车”的策略,曾一度给不少银行带来了亮眼的发卡成绩,但这一合作模式也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
“目前一些中小银行,发卡渠道、品牌影响力都比较有限,对外部合作机构依赖度较高。信用卡的经营者如果对单一合作机构依赖度过高,一旦合作机构出现问题,信用卡经营的稳健性和持续性怎么保障?越是中小银行,信用卡运营压力、持续性、脆弱性越需要关注,所以更需要提早来解决这个问题。”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说。
《通知》严格合作机构管理,并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单一合作机构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多家合作机构各类渠道获取信用卡申请的,批准信用卡的发卡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机构信用卡总发卡数量的25%,授信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本机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的15%。
在过度授信方面,《通知》继续落实“刚性扣减”,避免金融行业内过度授信。在授信审批和调升授信额度(含临时调升额度)时,应当在该客户本机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内相应扣减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监测本机构新发卡客户同时在其他机构申请信用卡情况,实施相应的额度扣减。
“很多银行出于搭便车的考虑,以卡办卡,有别的银行授信,就跟风办卡,形成了一些风险。”上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持卡人在其他银行已经拿到了很高额度,如果银行单纯看持卡人的收入情况,而没有考虑该持卡人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情况,不利于确认持卡人在本行的偿债能力。
曾刚认为,信用卡应回归支付结算手段,透支和分期是衍生性功能,有更多生态的机构才有竞争力。此外,产品和服务是核心竞争力。在存量经营时代,客户是基础,而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是维护客户的关键,是银行信用卡业务保持长期稳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试点开展线上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鼓励金融机构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消费者金融需求的升级变化,《通知》明确提出将按照风险可控、稳妥有序原则,通过试点等方式探索线上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监管部门推动线上信用卡业务试点工作,鼓励银行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合理应用新技术、新渠道、新模式不断优化信用卡服务功能。
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客户金融消费习惯发生重要变化。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发布的《2020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显示,超过50%的用户期待实现线上开通银行账户。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信息官高峰认为,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的关键环节在于远程面签。远程面签是提升客户体验、提升银行运营效率的有效手段。试点开展线上信用卡应做好目标客户的筛选、远程视频技术支持和线上业务流程管控。
第一财经从银保监会获悉,从线下走到线上并不意味着监管要求的放松,核心在于办卡开卡过程中是否可以全流程线上办理。当然,线上信用卡在功能设计、定位等方面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比如是否需要重新考虑授信额度、是否需要具备取现功能、开卡过程中都需要哪些维度的验证因素等等。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罗煜表示,近年来涌现了一些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且一定程度上与支付活动形成关联,构成了对传统金融机构发行信用卡的补充。但二者差异在于,一是信用卡开卡通常要到银行网点线下办理,而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所有的交易程序都是在线上完成;二是作为持牌机构发行的信用卡准入门槛较高,审批较为严格,而互联网消费信贷准入门槛相对较低,覆盖面更高。
由此也带来一些问题。“传统信用卡的使用便捷程度不如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但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诱导超前消费、引发过度负债等不规范现象。”罗煜称。
高峰表示,积极探索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需要以完善的配套监管政策为保障,健全政策制度流程,逐步推进试点工作。一是建立司法及制度层面的共识,推进相关技术研发和业务创新。二是出台统一的技术标准,搭建行业服务平台。三是健全金融数据保护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关注网络安全问题,提升综合风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