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PDBCCC-2022-FO2
2、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22年催收业务外包增补项目
2.2招标内容:投标人可针对招标人提供的各逾期阶段信用卡账户提供非诉催收业务;
入围数量:不超过38家供应商。
2.3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2.5投标限价:各阶段分别限高价。
2.6招标项目的性质:服务类招标。
二、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且开展催收业务至少三年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年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2018-2020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含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公司简介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2019年2月1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或单个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不良委外催收机构”名单内的委外催收供应商;
(9)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之一:
a、带有“通知“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透支户进行通知服务”;
b、带有“催告”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及消费信贷逾期账款催告通知服务";
c、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d、分公司资质中带有“为总公司承揽/承接业务”类字样,且总公司经营范围属上述三类中任一类;
e、律所类委外催收供应商,应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0)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或同等值美金),律师事务所除外;
(11)本项目仅接受至少与2家(含)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有信用卡催收业务合作经验的公司;
(12)无征信不良记录:
机构及其法人代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催收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须提供相关承诺;
(14)本项目仅接受总公司(母公司)的投标,不接受与总公司(母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多家公司同时投标。注:前述“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等情况。
(15)本项目不接受已与招标人合作催收业务的公司报名;
(16)提供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7)催收外包服务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三、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在有效期内)
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年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2018-2020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含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简介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2019年2月1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或单个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或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不良委外催收机构”名单内的委外催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仅接受至少与2家(含〉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有信用卡催收业务合作经验的公司;
9、无征信不良记录:
机构及其法人代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承诺书和相关截图,格式自拟。
10、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催收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须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仅接受总公司(母公司)的投标,不接受与总公司(母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多家公司同时投标。注:前述“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等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本项目不接受已与招标人合作催收业务的公司报名;提供承诺。
13、投标人需提供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最晚为开标前6个月的资信证明文件。
14、催收外包服务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与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后审,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为准。
对未通过报名的申请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解释。
未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7日上午09时30分一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一16时30分(北京时间);
(1)预报名单位将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在有效期内)报名资料益章后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按资料验证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应控制在20M以内。
(2)经初步审核资料齐全后,通知预报名单位通过对公转账缴纳招标文件费605元。本项目资格后审,以评审专家评审为准。
(3)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报名单位邮箱。
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及形式:2022年3月8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前,形式:书面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28日下午13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3月28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瞩目会议线上开标。
4、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快递送达,快递单位建议采用顺丰和EMS邮递。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单位需预留足够的投标文件运输时间。如因快递未送达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能送达。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备注快递中需包含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投标文件放入U盘中。单独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一份。
快递地址:上海市徐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