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06月02日18:02:48 中财网
原标题:新宁物流:关于银行贷款逾期涉及重大诉讼暨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新宁物流公告编号:2022-049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贷款逾期涉及重大诉讼暨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57,016,941.67元(其中,本金57,000,000元,欠息16,941.67元,欠息暂计算至2022年3月22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新增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2022)苏0583民初5790号]、《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2022)苏0583执保1295号]等文件,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支行作为原告起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获受理,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支行
负责人:王宝成
被告: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博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阳光西路760号
(二)起诉状基本内容
2019年11月29日,被告与原告签订《最高额借款及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6135.86万元,授信期间2019年11月29日至2024年11月28日止;同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被告拥有的昆山市张浦镇阳光西路760号1、2、3、6、7、8号房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以及张浦镇震阳路479-1号4、5号房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为前述主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被告分别于2021年12月01日和2021年12月06日与原告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57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5.35%,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现被告涉及融资违约等情形影响履约,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被告还款。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结欠原告的借款本金元及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3月22日为.67元,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2、判令原告就被告抵押的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昆山市人民法院在(2022)苏0583民初5790号原告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支行与被告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申请人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支行向昆山市价值元财产。
昆山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支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及到期债权,财产或债权有从权利的,查封、冻结及于从权利。查封、冻结的限额元,以查封物品清单或协助执行通知为准。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因贷款逾期事项被债权人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资产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被冻结
子公司名称执行裁定文书号被执行人申请冻结金额昆山新宁物流有限
公司(2022)苏0591民初
2455号江苏新宁现代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29,305,708元股权二)银行账被冻结况序号账户名称开户行
名称账号账户
类型冻结金额人民币元美元1江苏新宁现
代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昆山农村
商业银行
南港支行70*******6497一般户2,342,397.512昆山新宁物
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张浦支行47*******3165一般户304,000.003昆山新宁物
流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昆山支行81*******2915一般户3,188,026.084江苏新宁现
代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苏州昆山
分行51*******0906一般户0.005江苏新宁现
代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昆山支行81*******0000一般户39,691.676昆山新宁物
流有限公司农行南港
支行10*******5212基本户3,326,703.527昆山新宁物
流有限公司农行城东
支行10*******6164美金户293,770.228昆山新宁物
流有限公司工行张浦
支行11*******1261一般户54,825.559昆山新宁物
流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苏州昆山
分行51*******0301一般户6,773.66合计9,262,417.,770.22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原告
或申请人被告
或被申请人诉讼类型涉案金额
(元)审理机构诉讼(仲裁)
进展情况上海新珏宁
国际物流有
限公司深圳市进润
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合同纠纷6,296,178.20深圳国际仲
裁院已裁决,裁
决如下:1、
被申请人应
当向申请人
支付运费欠
款人民币
.70
元。2、被申
请人应当以
上述运费欠
款人民币
.70
元为基数,
自2020年2
月01日至
2020年8月
19日按照每
年24%的标
准,自2020年8月20日
起至实际付
款日止按照
每年4倍LPR
的标准向申
请人支付违
约金。3、被
申请人应当
补偿申请人
律师费
元、保
全费5000元
及仲裁费
元。上海新珏宁
国际物流有
限公司被告一:深圳
市壹兴国际
货运代理有
限公司;被告
二:蒲海波。
第三人:深圳
市进润供应
链管理有限
公司保证合同纠
纷6,346,178昆山市人民
法院一审已判
决,目前二
审审理中。
一审判决情
况如下:驳
回原告上海
新珏宁国际
物流有限公
司的全部诉
讼请求。原
告承担案件
受理费、财
产保全费
等。(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六、对公司的影响、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
1、目前所冻结的账号不是公司主要银行账号,上述被冻结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计14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实际金额为1,935.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28%。公司及子公司正在积极与各方协商,妥善处理股权冻结及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减少对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影响。
事宜。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根据贷款逾期及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昆山市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2)苏0583民初5790号;
2、昆山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苏0583执保1295号。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0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