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梦为马,不负韶华。亲爱的学长学姐们,你们马上就要离开东林,登上新的列车,开始新的旅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送给学长学姐一份毕业攻略!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还款攻略!
请注意查收哦!
No.1
还款须知
1.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2.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3.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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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与本金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3、在毕业2年(或3年,因宽限期政策从2015年开始调整,是2年还是3年以学生系统中实际情况为准)后的12月20日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利率及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目前,5年期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4.9%。
享受贷款代偿的情况
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
还款流程及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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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还款
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3、下月1日之后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
4、除了通过线下pos机与电脑端支付宝还款外,现在还开放了通过手机app还款的方式。
下面是通过支付宝方式还款的流程图
支付宝还款流程指南
1.进去支付宝,点击搜索。
2.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3.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界面,点击【在线还款】。
4.输入贷款人的支付宝账号和身份证号码,然后【查询还款信息】。
5.若没有还款信息则说明未到还款日期,请不要继续还款,可以选择提前还款(流程见下一个栏目)。
6.如有还款信息,则显示下图信息,请仔细核对还款信息(包括提前还款和到期还款),再点击【确认还款】
7.如果未打开支付宝客户端或未完成付款,点击【继续支付】。
8.确认还款金额,可选择付款方式(可以选择银行卡/余额两种付款方式),点击【立即付款】
9.还款成功!
(部分图片转自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注意:
1、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您的手机发送还款提示短信,请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
2、生源地助学贷款推荐使用支付宝作为还款方式,建议通过代理行还款的同学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逾期还款
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违约后果
注意:
1、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您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一旦产生违约记录,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2、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县级资助中心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3.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4.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如何找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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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的事宜需要咨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帮助。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助学贷款动态信息,相关资料下载,常用网站链接等):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客户服务热线:
咨询邮箱:
文稿:张伟涛
排版:张伟涛
审核:高航曾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