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淳安公积金贷款职工
贴心政策来了
为贯彻落实杭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6号)精神,我县实行“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2.申请对象
在淳安公积金中心贷款的缴存人。
3.申请原因及材料
(1)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
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材料。
(2)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
属密切接触人员或其他需观察隔离人员的,提供隔离观察证明。
(3)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一线医务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需提供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证明。
(4)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或收入明显下降。
疫情期间工作单位已办理缓缴公积金业务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需提供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下降等证明材料。
(5)受疫情影响其他原因,需说明具体情况。
4.申请方式及流程
(1)线上申请
线上申请方式一:
缴存人可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zjzwfw.gov.cn),选择行政区域“杭州市-淳安县”,点击“个人服务—按部门—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事项在线办理进行申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后提交审核。
线上申请方式二:
缴存人进入杭州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贷款业务—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菜单进行申请。
(2)线下申请
缴存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委贷银行提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由委贷银行受理、初审后提交中心审核。
中心根据缴存人申请信息完成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对审核通过的,政策实施期间已扣收的罚息一次性退还至缴存人还款账户(未扣收的不再收取),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5.申请时间
缴存人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