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治
贞丰:夫妇银行贷款逾期不还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
贞丰县法院日前对被执行人杨景伦、张正粉位于贞丰龙场镇兴龙商贸区的一处房屋进行查封。
据了解,杨景伦、张正粉夫妇二人向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贷款逾期未还,并长期规避执行,法院依法对其房产采取强制措施。
贞丰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李政平
因杨景伦、张正粉二人长期规避执行,经做其二人家属工作,但二人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日到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景伦、张正粉所有的位于贞丰县龙场镇的房屋进行査封并进行评估,限被执行人于近期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对二人的房屋进行拍卖、変卖等法律措施。
贞丰县法院自“雷霆行动”开展以来,有效打击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冻结资金386.3万元,扣划资金76.7万元,查封房产、土地699.5平方米,扣押车辆6辆,纳入失信名单4人,拘留8人,发放款项、以物抵债等到位总额929.5万元,执结案件158件。
(黄安素文晓俊)
来源:大法治黔西南
责编:卢生龙审编: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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