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还款7.67亿!“养猪第一股”信托官司又输了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披露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交银国际信托与雏鹰农牧集团、董事长侯建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宣判。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雏鹰农牧集团向交银国际信托支付转让价款本金6亿元、约定回报3141.37万元及违约金1.36亿元(以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被判还款7.67亿!“养猪第一股”信托官司又输了

被判还款7.67亿!“养猪第一股”信托官司又输了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披露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交银国际信托与雏鹰农牧集团、董事长侯建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宣判。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雏鹰农牧集团向交银国际信托支付转让价款本金6亿元、约定回报3141.37万元及违约金1.36亿元(以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雏鹰农牧欠钱不还,交银国际信托6亿元债权胜诉

  判决书显示,2017年2月到3月间,交银国际信托与泽赋基金、泽赋资本、上海锦傲签订协议。几方共同约定:交银国际信托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泽赋基金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泽赋资本、上海锦傲均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梅山合伙企业;交银国际信托以交银国信·雏鹰农业产业并购基金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募集资金6亿元投资于梅山合伙企业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梅山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财产用于对生猪养殖产业链的目标企业以股权形式予以投融资资金支持,投资总金额不超过10.5亿元;梅山合伙企业通过投资目标企业所取得的收益,向合伙人分配收益、投资本金;交银国际信托所持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收益的回报率按年率6.5%的固定率计算,梅山合伙企业所实现收益不足以向交银国际信托支付约定回报的,约定回报差额由差补义务人雏鹰公司另行协议约定予以补足;雏鹰公司对交银国际信托的投资收益及本金负有差额补足义务及受让相应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的义务;梅山合伙企业须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支付交银国际信托全部投资本金,其留存可分配现金资产不足以分配投资本金的,由差额补足义务人补足,保证人负连带付款责任。上述合同签订后,交银国际信托依约履行了出资缴付义务。

  同时,交银国际信托与雏鹰公司还签订了《投资转让合同》,交银国际信托将优先级相关份额转让给雏鹰公司。约定雏鹰农牧于2021年3月1日向交银国际信托支付全部转让本金,董事长侯建芳、李俊英夫妻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判决书,截止2018年6月19日,交银国际信托获得回报4824.25万元,之后再未收到约定回报款,担保人也未履行代偿义务。2019年4月2日,交银信托公司向雏鹰公司、侯建芳发出了《债权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全部转让价款债权于2019年4月10日提前到期,要求主债务人雏鹰公司及担保人清偿全部转让价款、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截止2020年6月7日,雏鹰公司尚欠交银国际信托转让价款本金6亿元、约定回报3141.37万元、违约金1.36亿元。经交银国际信托催要,雏鹰公司未予偿还,侯建芳、李俊英、梅山合伙企业亦未履行担保义务。

  另外,雏鹰公司自2018年12月起出现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多起严重影响交银国际信托转让价款债权安全的情形。雏鹰公司并未将上述情形书面通知交银国际信托。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还是民间借贷纠纷?雏鹰农牧被判还款7.67亿

  不过被告方雏鹰公司、侯建芳、李俊英则辩称,雏鹰公司不是合同债权的主债务人,仅对合同债权承担差额补足义务。雏鹰公司作为差额补足义务人,在主债务人有权不支付合同债权的情况下,亦有权不予补足。同时,本案中不存在触发《投资转让合同》提前到期的事件,合同债权不应提前到期。交银信托公司发出的《债权提前到期通知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另外,被告方认为,案涉合同实为借贷合同,双方关系为借贷法律关系。按照借贷合同,其利息、违约金总计不应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属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并不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交银信托公司主张按按每日万分之五即年利率18%计收违约金,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最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雏鹰农牧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交银国际信托支付本金6亿元、约定回报3141.37万元及违约金1.36亿元(以后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交银国际信托对被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雏鹰农业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质押的相关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在雏鹰农牧集团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3、侯建芳、李俊英对被告雏鹰农牧集团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

  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388.29万元由被告承担。

  昔日“养猪第一股”成“破面值”退市第二股

  此案的被告方,昔日的“养猪第一股”雏鹰农牧曾经风光无限。公司创立于1988年,并于2010年9月15日在深交所成功挂牌上市。资料显示,2013年,公司实控人侯建芳位列福布斯376位;2015年雏鹰农牧市值一度接近300亿元,侯建芳身价达85亿元,位列胡润河南富豪榜第四位;2016年,雏鹰农牧实现营收60.9亿元,净利润达8.33亿元,这也是雏鹰农牧的“高光时刻”。

  随后雏鹰农牧业绩就急转直下,公司负债不断增加、侯建芳质押股票面临“爆仓”风险…最终引发雏鹰农牧债务危机,股价也持续走低。2019年10月15日,雏鹰农牧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8月27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止10月15日已满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19年10月16日被深交所摘牌。曾经的“养猪第一股”成为A股史上“破面值”退市第二股。

  逾期未还债务超53亿,多家金融机构“踩雷”

  根据雏鹰农牧2019年度半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上半年,雏鹰农牧合计有53.26亿元宅物尚未偿还。其中有多家信托公司名字赫然在列,包括中融国际信托、光大兴陇信托、渤海国际信托等。

  另外,裁判文书网显示,此前渤海国际信托因金融借款纠纷将雏鹰农牧及侯建芳告上法庭((2018)冀民初84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雏鹰农牧向渤海国际信托偿还本金人民币9900万元以及违约金、财产保全费等费用。

  2020年12月,渤海国际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下达了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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