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警方侦破一起利用“暗网”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查获公民个人信息近亿条。信息高速互联的今天,谁能保证自己的身份证件永不丢失?谁又能保证自己的信息不被泄漏?
8月,河南洛阳一名刑满释放女子银行卡被冻结,随后得知自己服刑期间被办理信用卡透支两万多元且逾期;9月,河北张家口一对患癌夫妻被冒名贷款几十万元成“老赖”,致全家低保被停。这两起匪夷所思的居民“被贷款”新闻,再度引起大众对银行放贷风险管控的关注。
公民“被贷款”已经不是新鲜事,年年时有发生。在银保监会官网以“冒名贷款”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可以发现,仅5年内,全国银保监系统公开处罚的冒名贷款案件就有152起。“被贷款”事件的受害者大多文化水平低、上了年纪,不了解信贷政策、不熟悉网络,甚至多年后才会发现名下有了贷款,发现之后维权能力也很弱,大多求告无门。
探究“被贷款”事件频发的原因,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吗?显然不是。近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相继出台,制度上已无漏洞,那为什么,银行系统仍然织不严防控放贷风险、严格放贷流程的网呢?
员工违规授信、银行审查不严致“被贷款”不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银行贷款发放应做到“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银行放贷有一套完整的流程,首先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然后银行做调查确认,最后向本人发放贷款。这些“被贷款”的居民,既没有提出过申请,也没有收到贷款的钱,却需要偿还贷款,逾期还会上征信“黑名单”,实在很冤。
根据银监会的调查,冒名贷款案件多为银行内部人员违规授信所致。
一位前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贷前调查会对贷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调查后还会对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如果能严格遵照流程执行,被冒名贷款的可能性不大。但由于银行的层级鲜明,如果贷款项目是高层经办,又或者关系疏通到位,那么审核的工作人员基本上只要看手续齐全就会通过,这也让违规授信有了空子可钻。
他还透露,有的银行片面追求业务规模发展,也会对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控贷款合规合法的职责失守。
“冒名贷款”的社会危害毋庸讳言,尤其是导致当事人已经上征信“黑名单”的时候,是加倍的伤害。2015年,山西大同几十名农民遭遇“被贷款”,一度造成当地村民排队到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乱象,社会影响极坏。
授信违规成本低,监管部门应加大追责力度
媒体报道显示,河北张家口“被贷款”夫妻发现问题后先是找到涉事银行职员,该职员不仅大方承认确实使用了被害人的信息贷款给别人,还叫嚣“我顶多被判两年”。
这名违规的职员最终被警方逮捕,每一起“被贷款”事件银行几乎都以同样的方式处理了:揪出涉事员工,走司法程序,与受害人协商调和。银行方面却鲜有反思,只把责任归咎于“内鬼”或“家贼”,如果当时办理贷款的员工已经离职,甚至无法尽到调查的义务,冰冷至极。
曾经几起“被贷款”事件中,还有银行方面堂而皇之表示自己也是受害方!的确,如果是员工违规授信,贷款最后收不回来成了坏账,银行也遭受损失。但“被贷款”导致的负面后果足以击垮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作为庞大强势的机构,银行所受到的伤害是不能与普通民众相提并论的。
通过这些“被贷款”事件的调查可以发现,虽然表面上看来贷款文件手续齐全,但文件中贷款人的签名、指纹等都无一能核对得上。“内鬼”也好,“家贼”也罢,其实都反映了银行系统在内控机制上还有很大的漏洞要补,尤其是在审核环节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银行应该为自己的管理问题承担责任,即便有损失也是咎由自取。
业内人士称,对于大部分“冒名贷款”案,监管部门最后的处罚都是个不大不小的金额,授信违规成本低。应当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事后追责和补偿制度,畅通当事人的维权渠道,减少对他们的伤害,不良征信记录及时清理。
在当下,信用是公民最重要的资产之一,这份资产的生杀予夺很大程度上握在银行手中。“被贷款”会让一个普通人的信用报告一败涂地,如果不能严格内控、规范审批,银行的信誉总有一天也会崩溃。(财经豫言王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