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快要逾期了,拆东墙补西墙违法吗,无偿还能力继续借款构成诈骗吗?

贷款逾期,现在的日常生活当中是非常常见的;包含生活当中的车贷,房贷,信用卡,个人借款生意欠款等等...那么,欠张三的10万块钱马上到还款的日子了,找李四借10万凑齐还给张三,到还款日期又找王五借10万凑齐还给李四......周而复始..

贷款快要逾期了,拆东墙补西墙违法吗,无偿还能力继续借款构成诈骗吗?

贷款快要逾期了,拆东墙补西墙违法吗,无偿还能力继续借款构成诈骗吗?

  贷款逾期,现在的日常生活当中是非常常见的;包含生活当中的车贷,房贷,信用卡,个人借款生意欠款等等...

  那么,欠张三的10万块钱马上到还款的日子了,找李四借10万凑齐还给张三,到还款日期又找王五借10万凑齐还给李四......周而复始......

  

  

  

  一、无偿还能力继续借款构成诈骗吗

  借款人明知自己无力偿还借款,如果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文件、推荐虚假担保等方式骗借款的,就会构成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法律是怎么看待的

  认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是否是以贷还贷,不仅要查明客观上借款人是否有将新贷偿还旧贷的行为,还应当查明金融机构与贷款人之间主观上有以贷还贷的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意思联络,两者缺一不可。从司法实践中看,应当根据以上提到的以贷还贷的三个基本特征对以贷还贷进行判断,要避免简单将以下两种情况作为以贷还贷处理:一是借款人单方面决定将借款偿还旧贷的;二是金融机构单方面决定扣收借款人的借款还贷的。如果无法查明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以贷还贷的共同意思表示,又不能进行推定的,不能作以贷还贷处理。[1]

  关于新贷款合同的效力在理论和实务中均争议较大,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因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约定以贷还贷以避免出现死贷,这一做法有扭曲正常金融秩序、诱导存款人存款、掩盖并加剧金融风险的嫌疑,从根本上否定了公众对国家金融善的知情权,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即使在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也应当认为后一份贷款合同因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而应当依法宣告为无效。[2]

  另一种观点认为,以贷还贷是借贷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虽与《贷款通则》所规定的精神相违背,但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应认定为有效民事行为。[3]

  从性质上,以贷还贷属于民事行为,旧贷合同如果没有其他无效的情形,当然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关键是如何认定新贷合同的效力。中国人民银行银办函〔1997〕320号《关于借款合同有关法律问题的复函》中规定:“‘以贷还贷(或借新还旧)’是指借款人向银行贷款以清偿先前所欠同一银行贷款的行为,新的借款合同只是对原借款合同中贷款期限等合同条款的变更,不能视为新借款合同虚构借款用途、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该行为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贷款通则》等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因此,‘以贷还贷’的借款合同应属有效。”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9月25日公布并施行的《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第九条对借新还旧的合法性也予以承认。因此,虽然以贷还贷这一做法不一定很合适,但这种形式被金融机构普遍采用,如果一律认定为无效,将使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增加了处理难度,且以贷还贷并没有加重借款人的责任,这种方式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自治的结果,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应认定后一贷款合同无效。我们同意以上第二种意见,以贷还贷应认定为有效民事行为。

贷款快要逾期了,拆东墙补西墙违法吗,无偿还能力继续借款构成诈骗吗?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载自互联网,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详情参阅本站的“免责声明”栏目。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源于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转载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若有权属异议及违法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删稿。详情参阅本站“版权声明”及“举报投诉”栏目。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