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合同对违约情形是否有明确约定,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要看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因合同一方原因导致,比如买方个人征信不符合要求,卖方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房屋产权不明确等一般构成违约;如果是因为限贷等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则一般不宜认定为违约,可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1.个人信用有逾期还款记录
在个人办理贷款时,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是很重要的参考依据,如果在申请按揭还款报告上显示借款人近期有多笔逾期还款记录,贷款被拒的可能很高。
2.按揭贷款资料不完整
想成功获得贷款,借款人就必须提供完整的个人资料,比如在哪工作、职位是什么之类也要填完整。如果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完整,也同样会被银行拒贷。
3.个人贷款资料不真实
有少部分购房者由于担心自己收入不高,而导致贷款额度不高,因此就想到提交虚假资料,如若是被银行发现,贷款也同样会被拒,甚至有可能会因此被列入“黑名单”。
4.个人还款能力较弱
能否成功贷款与借款人的个人还款能力也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因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不足,银行就需要承担较高的贷款风险,房贷被拒的几率也将会增大。
5.个人负债过高
贷款人的月供最好不要超过家庭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超出这个限度,贷款就有可能会被拒,即使能够获贷,贷款额度也不高。因为银行也会担忧贷款人是否负债太过高了。
6.开发商的原因
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7.非买卖双方的原因
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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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房产知识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