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柳州市民向先生通过贷款的方式,在南宁一家4S店买了一辆车。不过前两天,贷款金融公司招呼也不打,就把向先生停在停车场里的车给拖走了。金融公司有拖车的权利吗?一起来关注。
向先生说,2016年12月,他在南宁一家名叫海胜的4S店,贷款购买了一辆奇瑞汽车。
柳州市民向先生
当时裸车价是元这样,当时办的也是奇瑞金融的贷款,办了4.8万元,4.9万元这样,首付了三成,分36期,每期还1600元左右。
向先生说,第一年他一直正常还款,到2018年10月,他和金融公司产生了一些矛盾,就停止了还款,这一拖就是300多天。
柳州市民向先生
疯狂地对我进行催收,然后就有矛盾了,就说你是因为个人原因逾期,个人原因,因为跟他们催收那边有纠纷,就逾期了。
向先生的车子一直停在柳州市八一路一个停车场里,11月1日,车子突然不见了。
柳州市民向先生
就打了我手机号码告诉我,说你的车已经被拖走了,被奇瑞委托的其它催收公司过来,把车偷偷拖走了。
向先生认为,虽然他逾期不还款不对,但是这样的拖车行为也不合理。
柳州市民向先生
扣车的时候,我所有的私人物品都在车上,现在车贷这边我也在想办法处理这个事情,我是质疑他们私自拖车,偷偷来拖车这个行为是违法的。
金融公司:还款就还车
随后,记者联系了贷款方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承认,车是他们找人拖走的,并表示向先生把欠款还上,就可以拿回车。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是我们公司给开回来的,毕竟你在我们公司逾期已经非常严重了,将近一年没有还款,这个车是我们公司这边由于您违约,所以我们公司安排把车辆开回去的。
律师:金融公司强制拖车不合法
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是按合同行事。记者看到,在向先生和金融公司签订的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中确实写着:在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控制或回收抵押物。那么,这样的条款合法吗?记者咨询了律师。
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一辰
因为行驶证,还有车辆登记这些都在向先生名下,从所有权角度来看,向先生是车辆所有权人,金融公司只是车辆的抵押权人,这个条款违反了国家强制性的法律,因为只有国家行政部门或者是司法部门,才有权力行使这个权力。
向先生需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表示,向先生逾期还款,要承担违约责任,但金融公司无权强行拖车,须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或回收抵押物,双方都要走法律途径维权。
记者:黎阳冯翔宇
内容来自:海案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