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的房子还能申请退房,只要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退房条件,就可以申请退房。根据《民法典》规定,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可以退的。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开发商出现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消费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因此贷款买的房子是可以退的。
1、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2、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3、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1、缴纳定金阶段的退房
如果已经提交订金(定金或者认购金),但还没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
但是,如果卖方销售的项目已经获得《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的款项为“定金”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那么所交款项将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
2、已做预售登记阶段的退房
如果买卖双方已经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这个阶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应包括双方同意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明确违约责任主体、退款事项、如何履行等问题。
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退房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
3、入住阶段的退房
当房屋竣工,购房者已经办理了入住手续,把政府部门应收的税费交了之后,房产证还没下来,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提出退房,大多是卖方违约。这个阶段除与上述第二个阶段要求一致外,还涉及到物业、装修损失、税费、搬离时间等问题。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装修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装修损失。购房者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卖方所代收的税费也应退还。如果不能达成协议,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
4、房产证已办理阶段的退房
房产证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完成了转移,这时候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是卖方已为购房者办理了房产证,且合同有约定如购房者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购房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