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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的王某原本应在大学校园里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不曾想,因为网贷500元钱,开始了三年的噩梦……她先后向22个不同的网贷平台借钱,拆东墙补西墙,最后竟然雪球般地还了28万元还没还清。
不仅如此,网贷平台还不断辱骂,甚至威胁要P她的裸照发给她周围的人。2019年3月,被逼无奈的王某只好选择报警。
01
“套路贷”
贷500元到手仅350元
一个接一个陷阱
最后还28万仍被催债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2015年3月,正在上大学的王某看上了一款2000元的手机,并且可以分期付款,每个月还款300元。她每个月有1000元的生活费,粗略算了账之后,觉得每个月还300元钱,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便购买了手机。
没想到2016年3月,由于生活上支出有些多,当月的300元钱无法偿还。这时她看到网络上有“低利息、无抵押、快放款”的宣传资料,就按照资料要求填完信息,随后有一名自称是贷款公司业务员的男子给她打电话,指导王某签订了几个电子合同,并告诉王某逾期要缴纳逾期费。王某成功贷款500元,但是网贷平台扣除掉了150元的周利息,她真正能拿到手的仅有350元。
对于一个月只有1000元生活费的王某来说,一周还掉自己生活费的一大半钱,是她无力承担的。就这样,到期后王某偿还不了本金及利息,该网贷平台工作人员就向她推荐其名下的其他借贷平台,让王某在其他平台再次借贷,借来的钱用来偿付之前所欠的本息,王某就从一个陷阱进入另一个陷阱。
也正是这样,王某所借款项,如滚雪团一般越滚越大,在她已还款28万元后,巨额债务依旧未还清。
02
共签44张合同
家人不断被威胁
王某在网贷前,被要求分别签订本金和利息合同,还要上传一张手持身份证的半身照片,她的手机通讯录、及QQ相关信息都要被当做抵押物抵押给对方。
网贷公司通过“借新还旧”垒高借款金额的方式,先后给王某在上介绍了22个出借方,她共签订了44张本金、利息合同。直到2017年7月份毕业,王某都是在借钱还钱中度过的。
王某毕业后回到玛纳斯县老家,她一直不敢将此事告诉母亲。直到2018年1月,网贷平台不分昼夜地给王某的妈妈打电话,并不断辱骂、甚至威胁要P王某的裸照发给她周围的人,催收电话就像一张无形的网笼罩着母女俩的生活。王某的妈妈不堪其扰,去年1月,一次性还了13万元。即便如此,依然时不时接到催债电话的骚扰。那段日子,母女俩过得苦不堪言。
截至报案时,王某共计汇给网贷公司28万余元。
3月,王某报警后,玛纳斯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同时将案件情况逐级上报,由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昌吉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指导下共同督办此案。
玛纳斯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贺开通告诉记者,由于时间跨度大、犯罪团伙组织严密,人员分工细致且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为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2个多月来,专案组民警奔赴多个省市,查询涉案银行账户63个,通过梳理资金流水,初步掌握嫌疑人基本信息。
在广东省潮州市网安、技侦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确定了嫌疑人窝点在潮州市的一个山村里。经过三天三夜的蹲守,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于6月11日将5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玛纳斯县看守所,案件深挖工作正在进行中。
03
认清披着“合法外衣”的“套路贷”
今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提醒称,常见的“套路贷”主要包括“无抵押贷”“车贷”“房贷”“消费贷”等。
违法犯罪分子大多会披上各种合法外衣,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等进行伪装,以“无抵押、当天放款、零首付”等为噱头,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以转单平账的方式或提起虚假诉讼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财物。
另外,“套路贷”犯罪多以团伙方式作案,实行公司化运营模式,组织化程度高。从物色被害人开始,签订合同、利息收取、债务催讨过程中各阶段都对成员进行了细致分工,甚至聘请法律顾问,参与策划并帮助伪造对己方有利的证据,钻法律空子。
将专业法律知识融入暴力讨债已成为犯罪分子的新式手段之一。而“套路贷”犯罪分子最居心叵测的是让借贷者一直都处于无法还清债务的状态。
来源:网络安全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