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2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场集中受理今日起全面启动

一、、贷款范围及对象●范围:1.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3.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被以上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

滨州市202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场集中受理今日起全面启动

滨州市202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场集中受理今日起全面启动

  一、、贷款范围及对象

  ●范围:

  1.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2.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3.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被以上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对象:

  申请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滨州市辖区内县区。

  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及用途

  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元,研究生不超过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申请方式

  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学生和家长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网址: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网址: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也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咨询。

  温馨提示: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贷款集中受理时间

  7月20日至9月12日

  携带资料

  借款学生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申请表需要在贷款网站上申请打印)

  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

  4.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温馨提示:

  1.为科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2022年继续实行续贷远程办理,续贷学生可以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远程办理续贷。远程办理续贷的借款学生需要接受续贷远程受理服务协议,在经过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

  2.首次办理贷款及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贷款利率及贴息

  ●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宽限期及贷款偿还

  (1)在读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

  (2)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的九月份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3)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违约责任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贷款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集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购买火车票、机票等几乎所有与金额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还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违约情况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办理地点

  各县市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详询各县区热线)

  (供稿:规划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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