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2日开始办理

20⊥1110⊥⊥111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贷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国家助学贷款是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运

沧源: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2日开始办理

沧源: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2日开始办理

  20⊥1110⊥⊥111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贷政策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国家助学贷款是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运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教育改变贫困命运的重要保障。

  国家开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支持和指导下实现了对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各类院校,对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等各类学生的全覆盖,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292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76万人。

  今后,国开行将坚定不移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深化与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合作,继续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力度,将国家助学贷款“好事办好”。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做好“七类学生”的信息对接工作

  加强与县级扶贫办、民政部门和残联部门的沟通合作,将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子女等学生(以下简称“七类学生”)做好信息对接工作。

  、贷款政策

  )贷款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有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其他: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用途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相同。

  注: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根据借款学生按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表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得展限。

  表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情况表

  学制类型

  申请所在年级

  最长贷款年限

  专科

  (三年制)

  一年级

  18

  二年级

  17

  三年级

  16

  本科

  (四年制)

  一年级

  19

  二年级

  18

  三年级

  17

  四年级

  16

  本科

  (五年制)

  一年级

  20

  二年级

  19

  三年级

  18

  四年级

  17

  五年级

  16

  研究生

  (以三年制为例)

  一年级

  18

  二年级

  17

  三年级

  16

  本硕连续

  (以七年制为例)

  一年级

  22

  二年级

  21

  三年级

  20

  四年级

  19

  五年级

  18

  六年级

  17

  七年级

  16

  (六)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30%)。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七)贴息

  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学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后,报开发银行相关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按原还款计划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由县级资助中心向开发银行相关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宽限期

  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学生毕业后剩余还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内约定的还款计划。贷款到期日期不变。

  、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地、各中央部署高校要根据1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修)定具体的认定办法,并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按照《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的规定,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注:已通过预申请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五、申请审查

  (一)首次申请贷款

  首次贷款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首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2.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4.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注意事项: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提交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4.《认定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

  县级资助中心应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核查首贷学生是否已进行预申请。对于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8〕12号)要求,由学生书面承诺代替其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

  (二)续贷

  1.现场办理:

  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续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

  1.办理人本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意事项:如果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与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

  提交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县级资助中心应指导学生现场登录维护。

  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先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远程受理

  (1)续贷远程受理需满足的条件:①远程办理续贷目前仅适用于续贷借款学生;②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③远程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学生不得变更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以上关键信息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学生可以从系统中现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选择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增加新的共同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④远程办理续贷的学生需要自备电脑及安装支付宝APP的智能手机。借款学生需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在远程受理过程中使用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

  (2)远程受理操作流程:①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学生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在线服务系统;②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应在提交续贷申请之前,在在线服务系统“资料完善”模块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可以自行更新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更新手机号码时需要通过短信验证。提示:由于申请环节需要进行手机验证,同时申请完成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申请前学生务必在系统中更新本人有效的手机号码;③提交续贷申请。学生点击申请续贷,系统将首先进行手机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进入申请页面,并自动关联出学生相关信息。其中,身份证(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学籍、续贷声明、共同借款人等关键信息均无法修改;联系方式、居住地址、手机号码、QQ号和等信息,可以在“资料完善”模块进行修改。学生核实申请信息后,填写助学贷款借款金额、期限以及续贷声明,提交申请信息。提示:续贷声明内容不做硬性要求,借款学生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续贷声明由系统保存并展示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④选择办理模式。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学生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系统将生成电子申请表供学生下载打印,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县级资助中心,学生需持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续贷合同。如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提示: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的学生,如想变更为“线上签订合同”,可以在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变更,并完成线上签订合同的身份认证等后续流程。选择“线上签订合同”的学生,如想变更为“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可以登录在线系统找到“我的贷款”,选择本蹙额年贷款申请-点击修改即可。⑤合同信息确认。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学生检查合同信息,如需修改,可以返回填写申请表界面;如无需修改,可点击确定。提示:合同确认环节,系统将生成合同预览页面,学生可以阅读合同条款,此处预览界面不得下载,且不包含印章。⑥身份认证。学生确认合同信息后,在线服务系统将弹出身份认证二维码(二维码仅当次有效、并存在超时机制),学生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根据提示进行身份认证操作。国开行已委托支付宝对续贷学生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对,并通过人脸识别采集生物信息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支付宝将认证结果回传至在线服务系统,身份认证结果仅当次有效。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或选择资助中心现场办理。提示:国开行已委托支付宝公司进行身份证信息核实及身份认证相关工作,此时业务流程将跳转至支付宝APP进行,在完成身份认证后,再转回到国开行在线服务系统继续办理;学生可以使用国开行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登录支付宝手机APP,也可使用本人名下其他支付宝账户登录。⑦确认提交。身份认证成功后,学生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系统提示在线申请办理完成,并将相关信息提交至县级资助中心。提示:续贷申请提交后,合同将处于待审查状态,根据合同条款,助学贷款合同将在县级资助中心审核、高校录入合同回执,并经分行审查之后生效。⑧接收回执验证短信。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同时,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提示:县级资助中心应及时办理续贷远程受理申请表及合同审查,原则上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不会立即收到回执验证短信,需要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

  、网上注册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1.如何登陆学生在线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sls.cdb.com.cn。

  (1)登录系统后,访问时,网页提示“安全证书”错误怎么办?点击“继续浏览此网址”即可(IE浏览器版本不同提示会稍有区别);

  (2)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

  2.完成注册成功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

  3.提交申请信息后,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

  请同学们每年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4.请您携带《申请表》及申贷相关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陆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在百度搜索学习《支付宝使用说明》)。

  (二)再次贷款学生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借款人相关信息,如果不知道登录名,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通过“密码找回”或联系县资助中心找回密码。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请您携带《申请表》及申贷相关材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在百度搜索学习《支付宝使用说明》)。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都将通过支付宝还款。

  (三)通常11月上旬,发放成功后,支付宝将短信通知。开发银行审核完毕发放贷款,由支付宝将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贷款金额高于回执金额时,剩余资金保留在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内。学生在完成银行卡绑定后,可提现用于生活费。若学生的账户没有经过实名认证,则资金处于冻结状态,不可使用、不可提现。

  七、还款方式:

  1.银联POS机还款。学生或家长可持银行卡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卡还款。

  2.支付宝还款。手机支付宝的还款流程:支付宝首页——更多——便民生活——生活号——在地址栏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选“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关注生活号——同意——在线还款——录入合同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及身份证号——查询还款信息——确认还款

  八、诚信教育,违约行为产生的后果。

  1.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1)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2)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3)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影响个人出行。个人出行将遇到各种阻碍,如不能乘坐飞机,无法入住星级酒店等。

  、注意事项

  1.学生首次登陆学生在线系统内签订《约定与承诺书》。

  2.请同学们尽可能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使用。对于近一年内登录不超过两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3.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4.通常11月上旬,发放成功后,支付宝将短信通知。开发银行审核完毕发放贷款,由支付宝将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贷款金额高于回执金额时,剩余资金保留在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内。学生在完成银行卡绑定后,可提现用于生活费。若学生的账户没有经过实名认证,则资金处于冻结状态,不可使用、不可提现。

  5.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

  (1)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页面右下角的“忘了密码,您可以通过密码提示问题重设密码”超链接。选择“回答系统问题找密码”,录入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系统预留的QQ号和一份合同号,输入新密码并确认。或者选择“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输入正确的提示问题答案后,输入新密码确认。

  (2)请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重置密码

  致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重置密码。

  (3)拨打助学贷款呼叫电话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热线电话,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6.支付宝使用方法请在百度搜索学习《支付宝使用说明》。

  7.如忘记支付宝密码?

  如果没有修改过支付宝登录密码,在打印好的《受理证明》的下可以做到初始密码。

  如果使用初始密码登录支付宝不成功,说明修改过初始密码,可以使用支付宝提供的“安全保护问题”、“证件号码+电子邮箱”等方式尝试找回密码。如果支付宝网站上提供的几种找回方式无效,请同学们联系支付宝助学贷款专线客服进行密码重置(此种方式不能实时重置,需要学生上传证件审核后重置)。

  支付宝咨询电话:

  8.如果贷款学生的身份信息、就学信息、账户信息需变更,请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亲自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同时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疫情期间学生及家长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间在办理点要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完善7天内健康码信息,服从办理点工作人员安排指导。为了错峰人员办理助学贷款,避免人员密集、扎堆,请办理贷款的同学一定按照预约扫码时间办理贷款手续,自觉遵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秩序。

  十一、办理部门:沧源县教育体育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十二、办结时限:202⊥1110⊥年8月2-202⊥1110⊥年9月2⊥1110⊥日(工作日)

  十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沧源县教育体育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110⊥

  十四、收费标准:免费

  

  

  网址链

  2021年助学贷款信贷政策和办理预约二维码

  备注:

  1.请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填报助学贷款网上预约时填写学生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QQ号,以免网上预约不成功,新生首贷学生请等录取通知书到后在做国家助学贷款扫描预约;

  2.在办理助学贷款网上预约时请同学们按照(图一)网址打开链接进行预约填报(或)(图二)直接用QQ或扫二维码进行预约填报。

  沧源佤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2日

沧源: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2日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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