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
正常还款:学生毕业后按月偿还贷款,需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继续贴息:继续攻读高一级学历的学生可申请继续贴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办理。
0⊥1110⊥正常还款
办理流程:学生提交申请→银行审核通过
还款期限:根据贷款协议,在延迟还款期内只需归还贷款利息,不需归还本金。
还款日:每月1号。首个还款日为当年度8月1日(学生毕业时间为6月30日,从7月起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学生自己负担。8月1日归还的是7月份的利息,往后还款以此类推)。
注:还款协议签署完毕后,仍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办理提前还款部分或全部金额,6月30日前利息继续由财政贴息,学生只需归还贷款本金。
具体操作指南
1.打开“中国银行”APP,点击左上角“登录”,输入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与密码,登录完成后点击“贷款”,点击“国家助学贷款”选项,进入界面后点击自己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如下图界面。
2.进入国家助学贷款资料页面,选择“签署还款协议”,进入“签署还款协议”后填写个人资料,其中进入还款期原因为“毕业”,没确定工作单位的毕业后工作单位处填写“暂无”,完成信息填写后提交,出现提交成功界面即完成操作,如下图界面。
02继续贴息
申请流程:学生提交申请→学校进行初审→银行审核通过
需提交资料: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影像资料
还款期限:再贴息的还款期限为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即原贷款到期日不变。继续贴息期结束后仍有延迟还本期。
继续贴息原因:继续攻读学位(毕业后连续)。应届毕业生如6月30日前未能提供录取通知书,系统提交申请时请选择“继续攻读学位(毕业后非连续)”;非应届毕业生也属于“继续攻读学位(毕业后非连续)”。
应届毕业学生办理流程
第一步:先签署《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按正常还款流程办理)。
第二步:再签署《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
具体操作指南
1.打开“中国银行”APP,点击左上角“登录”,输入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与密码,登录完成后点击“贷款”,点击“国家助学贷款”选项,进入界面后点击自己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如下图界面。
2.进入国家助学贷款资料页面,选择“申请继续贴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继续贴息原因:继续攻读学位的同学填写“继续攻读学位(毕业后连续)”;6月30日前未能提供录取通知书且审批通过,则该选项填“非毕业后连续”。其他选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填写完成后保存信息,如下图界面。
3.上传影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承诺书、继续攻读学位录取通知书或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完成保存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高校审核”,如下图界面。
4.确认后进行安全认证,申请贴息操作流程结束。学生可通过继续“查看贴息资料”查看审批进度,进入如下图界面。
注
意
1.如无账号密码,请打开“中国银行”APP后点击左上角“登录”选项后再点击右上角“自助注册”选项,输入手机号、图形验证码短信与短信验证码,点击下一步后添加银行卡进行绑定;
2.如忘记密码请在登录界面填写手机号后点击“忘记密码”进行找回;
3.如手机银行账号注册或银行卡绑定中出现问题,或者忘记自己的银行卡卡号请致电银行人工客服或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办理,实在无法解决的问题可咨询当地银行柜台。
END
END
主编:助学服务中心
出品:龙马筑梦团
编辑:叶亭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