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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记者胡艳明征信记录突然出现三笔,共计四万余元逾期贷款是什么体验?
今年8月份,家住成都的张女士准备为购买新房向银行申请贷款,当她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打印征信报告时,意外发现自己竟然有三笔共计元人民币的逾期贷款记录。
这三笔贷款分别来自招商银行信用卡(副卡,也即附属卡)、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上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联消费金融)。透支或贷款时间发生在2017年1月-2月,至今未还款,已逾期。
“这肯定不是我操作的!”怀疑信息被泄露,张女士随即向辖区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的派出所报警,目前警方已经受理该案件。
报警同时,张女士分别联系了三家公司。经过沟通之后,招联消费金融工作人员对张女士表示,贷款经调查确认与其本人无关,人行征信记录已经提交并修改。
招行方面表示发放附属卡流程合规;马上消费金融则未向张女士提供当时申请贷款的相关材料,两家机构表示警方已介入,会配合警方提供相关资料。
突如其来的逾期
张女士对经济观察网记者提供的8月份个人征信资料显示,这三笔已逾期透支或贷款金额共计元人民币,至今未还款。
其中,招商银行信用卡副卡于2017年2月4日发卡,并在当月透支元。
招联消费金融在2017年1月31日接连放出四笔款项,分别为5000元、5000元、5000元、6000元,共计元。
马上消费金融在2017年2月12日和2017年2月16日分别放出两笔款项,金额为5500元和6000元,共计元。
张女士查询得知,在招行申请副卡及在两家消费金融公司申请贷款的手机号绑定的身份证号码为张女士的前夫,但张女士与其前夫在2016年11月办理了离婚手续,而三笔贷款发生时间均在2017年年初。得知此信息后,张女士拨打过该手机号,但该手机号已停机。
张女士报警同时,迅速向三家机构投诉,表示自己对招联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的贷款和信用卡副卡并不知情。
历经近四个月的沟通,三家反应不尽相同。据悉,目前,招联金融消费消除了张女士的逾期征信记录,马上消费金融和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还在与张女士处在“谁举证”的辩论中。
招联金融在接到张女士举报后进行内部核查,“他们找出了该账号的语音记录材料、当时申请贷款信号发出的网关地址、以及嫌疑人所有的手机型号及编码,证明的确不是我办理的。因此他们向人行完成了征信逾期消除的工作。”张女士说。张女士提供的与招联消费金融11月19日的聊天记录显示,“贷款经调查确认与您本人无关,您的人行征信记录我司已处理好,款项无需本人承担。”
张女士给记者提供的11月22日最新征信记录显示,招联消费金融的记录已经清除。目前尚有马上消费金融和招行信用卡的逾期记录。
张女士建议马上消费金融和招商银行信用卡运用同样的技术手段进行内部核查,但是并未得到正面回应。
马上消费金融:先偿还本金再向公司申请申诉
马上消费金融给张女士的解决方案是,偿还本金后再申请处理申诉问题。且拒绝了向张女士提供当时注册账号及申请贷款的相关材料。
“有没有贷款合同?有没有我的签字确认?以及合同如何生效的?”张女士希望马上消费金融提供当时签订贷款合同的录音或者签字等材料,并质疑对方是否没有上述材料就发放了贷款。
马上消费金融工作人员对张女士回应称,客户办理该公司产品的时候,在注册协议中已经表明,账户通过点击或者类似方式签署的电子合同,视为本人名义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不能说我们没有给您打过确认电话就违规,也不能说我们没有让您签字就违规,没有这样的规定。”
另外,马上消费金融需要张女士提供不是她申请办理贷款的证明,张女士表示对此举无法理解。
而且,张女士表示马上消费金融态度极其敷衍,报案后警方也需要马上消费金融提供相关材料,马上消费金融方面给了张女士和警方其在重庆的第三方代理人刘某的联系方式。
“警方多次联系刘某,但是刘某提供的材料并不是警方所要求的详尽的材料。后来我数次联系刘某,电话不接听,短信不回复。”张女士说。
张女士希望马上消费金融可以提供一个能够联系到的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来处理此事。上述马上消费金融工作人员表示,即便张女士此时继续联系其他部门,暂时也没有处理方案。如果警方有调阅材料的需求,打投诉部门座机电话,工作人员核实警方信息后会申请调阅。
马上消费金融拒绝给张女士提供当时办理申请的材料。“我们审核了您当时在我们这里办理的材料。您办理的材料我们公司肯定是有的,但是无法提供给您。警方可以直接到我们公司申请调阅。”马上消费金融工作人员回复张女士。
马上消费金融官网介绍,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马上消费金融于2015年6月正式开业,“马上消费金融旨在充分发挥股东价值,发展互联网平台作用,通过应用场景互联网化、服务互联网化、运营互联网化的模式设置,运用独特的FICO规则与大数据模型。”
张女士也向马上消费金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重庆银监局进行了投诉。11月28日下午,重庆市银监局消费者纠纷投诉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接到张女士投诉后,将问题反馈给该公司,该公司也随即联系了张女士。但是,目前银监局方面暂时没有得到具体的反馈,无法提供具体的情况。工作人员建议其通过来信方式向重庆银监局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有相应的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判断,建议张女士后期也可与银监局保持积极沟通。
招行信用卡中心:需提供附属卡持有人已去世证明
与上述两家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不同的是,张女士对信用卡被盗刷或许已有猜疑。
“我本人的确于2015年3月亲自在招商银行办理过一张信用卡。但是,我早在2016年就主动致电招商银行,信用卡可能存在被盗用风险,请招行关闭除还款之外的所有其他功能。”
但是,张女士或许没有想到,尽管关闭了除还款以外的功能,她的信用卡在2017年2月出现了一张副卡,也即附属卡。
“招商银行没有让我签字、没有给我电话、没有任何确认,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发了附属卡。”2017年2月,张女士的支付宝账号被频繁修改密码,“我担心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因此致电招商银行信用卡客服,提出注销信用卡。但客服反馈,在我的信用卡主卡下有一张副卡,副卡有透支未还款,因而无法注销。当时我跟客服明确表示,我从未申请办理过副卡,银行应当彻底调查,相关欠款应由银行向不法份子追讨。”
但是当时,张女士也并未对副卡的持有人及消费去向进行调查,此事不了了之。
近期,张女士得知征信记录上的逾期消费后,与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进行沟通时才得知,附属卡的持有人为陈某(其前夫之母,已于2016年10月去世)。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显示张女士与陈某关系为“母女”。
目前,张女士与招商银行的沟通陷入了“僵局”。
招商银行方面希望张女士提供其附属卡所有人陈某已去世的证明文件;或者由警方调查清楚事件并在犯罪嫌疑人归还钱款后再对征信进行变更。
而张女士认为,首先,是招商银行内部的审查出现了纰漏才造成的欠款及征信瑕疵,为什么招行内部不进行核查而要求客户提供证明;第二,在其结束前段婚姻后,陈某已是与其无关之人,且招行应该承担在审核时未对陈某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的责任,为什么要求她来提供相关文件?
“在我们目前核查到的情况,当时办理附属卡的相关信息,在掌上生活(注:招商银行的APP)做的申请,附属卡在办理过程当中,有提供过附属卡人身份证正反面信息。在附属卡办理过程当中,银行对所提交的材料信息,所办理过程手机信息、客户预留的地址进行复查,符合银行操作的流程。”招行信用卡工作人员对张女士称。
“前夫的母亲跟我是母女符合事实吗?而且已经去世的人还能申请到信用卡附属卡,这符合常识吗?”张女士表示很不理解。
11月29日下午,记者致电招商银行信用卡客服,询问办理附属卡所需的资料时,客服告诉记者,申请附属卡可在招商银行APP“掌上生活”上进行操作,也可以在银行柜台操作。申请附属卡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可为“父母、配偶或子女。”
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相关证明材料,客服告诉记者,只需提供申请附属卡给予对象的姓名、手机号、地址等信息,以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不需要证明材料。
当记者询问,申请附属卡后,招商银行是否会联系主卡人或者副卡人,客服表示,申请附属卡相对简单,如果没有异常情况不会联系。
了解附属卡申请流程后,就附属卡申请环节是否涉审核不力等问题,记者采访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其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经核实,客户通过本人账户常用设备、通过密码等信息登录掌上生活App账户,完整填写并签署了我行信用卡申请书及领用合同,提供了附属卡人身份证,通过密码验证后成功提交本次附属卡申请,审核部门通过联网查核系统查询了附属卡人身份,确保客户身份与联网核查信息匹配。该附属卡申请选择快递寄送到主卡人本人的家庭地址。审核人员按照规范为客户核发了附属卡。”
招商银行解释称,在2017年2月9日,张女士致电信用卡中心否认交易且否认加办附属卡后。“经核查以及与客户联系,客户承认寄卡地址系本人真实居住地址,且手机一直系本人使用。审核时点,主卡客户消费还款均无异常。”
张女士解释,嫌疑人有可能是其前夫,信用卡关联手机号此前是其前夫赠与,离婚后注销。不排除嫌疑人挂失手机号重新使用的可能,以及申请附属卡后可原居住地点自行取卡的可能,但是此事的关键点在于,招商银行为何会给一个已去世的人发放信用卡附属卡?
同时,招商银行信用卡客服负责人对张女士表示,信用记录无法随便更改,如果要银行做更改,必须有诸如还款记录等相关信息证明操作的正确性,或者由警方来证明该事件实情。
“我疑似信息泄露向警方报警是刑事案件,向两家公司投诉他们内部审核不力是另外一码事,马上消费金融和招商银行为何一直以警方介入进行推诿?”张女士表示,将在近期对招商银行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事件仍正在进行中,经济观察网记者会持续跟进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