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教办202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二、办理时间、地点及范围办理时

大理教办202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大理教办202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办理时间、地点及范围

  办理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12日(星期六、星期天不办理)。

  办理地点:大理镇玉局路11号(大理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北侧,亚星饭店对面)。办理范围:涉及大理镇、银桥镇、湾桥镇

  三、办理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大理教办生源地助学贷款联系电话:0872-

  联系人:吴文斌孙玉春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大理镇、银桥镇、湾桥镇。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临翔区。

  6.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7.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五、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六、贷款期限

  6-22年,最长贷款期限:贷款学生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七、还款时间及还本宽限期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八、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九、办理所需材料

  (一)新生或在校生首次办理贷款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如不在同一本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无预申请首贷学生填写)。

  5.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在校生首次贷款出示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在校生续贷办理贷款

  因疫情原因,续贷学生原则上全部采用远程办理贷款(请同学们配合)。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远程贷款学生持以下材料到大理教办办理点进行现场办理贷款。

  1.学生身份证原件(若共同借款人前来办理则出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

  2.学生在线系统中导出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十、办理流程

  (一)新生和在校生首贷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详细操作流程请到大理教办、大理教办生源地助学贷款QQ群(QQ群号:)中查询)。

  2、首次贷款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到大理教办现场办理签订电子合同,并获取《受理证明》。

  3、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就读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不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二)续贷学生

  1.远程办理续贷流程

  续贷远程办理流程截图及视频请到大理教办、大理教办生源地助学贷款QQ群(QQ群号:)中查询。

  2.现场续贷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在前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温馨提示:首次贷款的学生,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必须一同前往大理镇大理教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点办理,绝对不允许他人代替,如果有代替行为不予办理;续贷学生,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可任一方到大理镇大理教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点办理。

  十一、注意事项及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下,凡是来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必须出示医疗机构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状况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行办理点,如出现体温异常情况的,不得擅自前往办理点办理助学贷款。

  十二、诚信教育

  违约行为产生的后果

  (一)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二)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1.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2.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3.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影响个人出行。个人出行将遇到各种阻碍,如不能乘坐飞机,无法入住星级酒店等。

  大理镇大理教办助学贷款办理点

  2022年7月14日

  来源:大理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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