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篇
问:创业担保贷款共有哪几类?
答:目前创业担保贷款共有三类: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和合伙创业担保贷款。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中的个人,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020年12月31日前,对下列群体也纳入支持范围:
(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
(2)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
(3)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
(4)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
(5)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问: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最高额度为多少?期限是多长?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2年。
问:个人创业贷款贴息
政策是怎样的?
答:2020年12月31日之前,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的利息,财政部门按2年给予全额贴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的利息,财政部门按2年给予3个百分点贴息,剩余部分利息由借款人承担。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问: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有没有限制性条件?
答: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问: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营业执照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
注:以上资料一式4份,申请人一寸登记照5张,4名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登记照1张。
问:货车司机如何申请
创业担保贷款?
答:结合该群体经营实际情况,申报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人数条件为至少带动1人,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2)结(离)婚证(判决离婚的提供法院盖章的判决书复印件);
(3)户口簿;
(4)营业执照(申请人名下);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名下);
(6)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人名下);
(7)行车证、驾驶证;
(8)带动就业人员的身份证、驾驶证。
问:创业担保贷的
申贷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贷流程具体如下:
(1)客户申请。客户可到就近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资料传递。支行受理后将贷款资料整理完毕后统一交至劳动就业部门审核。
(3)资料审核。市劳动就业部门根据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要求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4)联合调查。审核通过后,市劳动就业部门同本行及担保公司进行联合现场调查,本行由零售业务部专职客户经理和辖区支行客户经理共同参与联合调查。
(5)项目评审。调查结束后,由劳动就业部门牵头组织本行及担保公司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进行评审,本行由零售业务部创业贷款专职客户经理参会参与项目评审,在发表评审意见时需结合支行调查意见。
(6)贷款审批。项目审核通过后,支行根据调查情况及项目审核情况按照创业快贷管理办法收集资料,并提交有权部门进行审批后发放。
(7)贴息申报。创业贷款发放后,各支行按月向本行零售业务部报送创业担保贷款相关统计报表,由零售业务部汇总后统一报送劳动就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贴息资金到位后及时下划到各支行进行账务处理。
(8)贷后管理。创业担保贷款档案资料实行专夹保管,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审计检查,贷后管理按照创业快贷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