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3.47元的贷款逾期,银行便公开了学生姓名、学校和地址。最近,江西萍乡农商银行的一则催款通知,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则8月中旬发布在萍乡农商银行上的催款通知,标题为“大学生助学贷款逾期,后果可能会很严重!”通知公布了141名助学贷款逾期大学毕业生的姓名、学校、逾期金额、住址等,其中逾期金额最低3.47元,最多.96元。
对于萍乡农商银行公布这份助学贷款逾期毕业生名单,正反两方各执己见。
反对者认为,尽管学生助学贷款的行为系违约在先,银行在常规催收无效的情况下,可以提起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绝不能简单粗暴甚至采取侵犯他人权益的手段来维权。即便合同中有类似条款约定允许,但贷款合同均为银行单方格式合同,该条款以侵犯隐私权的方式加重了相对方责任,故属于无效条款。由于名单中大部分催收金额都比较小,而银行以如此失当的方式来催收,有法律人士认为,这体现了部分金融机构的霸道陋习,亟待改进。
赞同者则认为,助学贷款是来帮助学生的,不是来让他们钻空子的。很多网友认为“对这种失信人就该曝光,而且要列入黑名单”“个人先违约,银行的做法没什么大问题,当然通过法院公告更好一些”“一个最低息的贷款就拖成这样,也好意思读大学”“必须影响他们的征信!坐不了高铁买不了房子贷款”“已经工作了,有啥可保护的?还以为自己是宝宝?”
那么,究竟该如何看待萍乡农商银行的这种催款方式呢?
众所周知,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根据教育部等4部门2015年发布的《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36个月底。
从国家政策不难看出,但凡可能造成学生还不起贷款的因素都已周密考虑;无论还款时间还是还款方式,政策也都给予了最大可能的宽限。助学贷款是帮助那些经济困难、暂时没有经济来源完成大学学业的学子圆梦大学的优惠政策。既然学子们借款时心怀感激,那么,靠着助学贷款上完大学、找到工作、改写了人生的学子,理应把还贷放在第一位。只有一批批大学生诚实守信,及时足额偿还贷款,助学贷款政策才能可持续地推进下去,才能让更多寒门学子受惠受益。
有人说,从欠款额度看,大多数数额不大,似乎不是有意不还。但作为借款人,不管数额多小,都是贷款,都应当遵守贷款合同,及时偿还。如果连在最困难时帮助过自己的助学贷款都不放在心上,拖欠不还,这样“忘本”的人如何在社会上立足,又如何去谈回报社会。或许有人觉得没必要这样小题大作,其实万事都是从“小”开始,忽视“小节”,不注意从细微处要求自己,不仅会养成坏习惯,也会影响职业生涯和未来人生。
当然,银行借鉴法院处置老赖的方式,通过公开不还钱者的个人信息,以施加压力,倒逼借款人还款,这对于数额很小且工作不久的大学生而言,确实欠妥。但银行出此招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大学生毕业后,分散到了全国各地,有的联系方式早已改变。通过这种易于被年轻大学生看到的方式公开催收,不能简单理解为是银行的霸道。只能说是银行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方式过于简单,需要改进。
这种改进,一方面需要银行从贷款发放开始,就要加强贷后管理,定期提醒,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同时加强诚信教育;另一方面,在还款渠道方面,农商银行应针对物理网点偏居县域的劣势,针对大学生习惯于移动支付的特点,为学子提供方便的还款渠道和途径,让在天涯海角的学子,都能通过移动支付方式轻松而方便地还款。因为有的欠款,确实不是大学生不还,而是不愿为区区几元几十元贷款,专程跑一趟农商银行物理网点。
助学贷款是很多大学生人生中的第一笔贷款,关乎自己的征信记录,“大意”不得。而银行催款则应当随着时代变化和科技进步,提供更符合年轻人特点、更人性化的还款渠道和方式,把好事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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