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洛阳晚报」
洛报融媒记者29日从洛阳市金融工作局获悉,我市出台《关于做好防汛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全市金融工作部门和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把金融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作为当前一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履行社会责任,众志成城打赢防汛救灾保卫战。
据悉,金融支持政策包括银行信贷、保险服务、融资担保支持等多个领域——
■信贷服务支持政策
《通知》要求,各县(区)金融工作部门要根据需要适时召开防汛救灾专场融资对接会。
各银行业机构主动对接防汛救灾重点领域,加大对交通、水、电、燃气、救灾物资生产、粮肉菜蛋奶等行业的融资支持,全力做好我市受灾情影响重点地区的项目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修复和被毁道路、电网等基础设施重建的融资服务,加大小额信贷资金投放,帮助群众做好生产自救。
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要切实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再融资、贷款期限调整、无还本续贷等方式避免贷款逾期。
银行业机构对急需资金的各级政府、受灾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开辟贷款业务审批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审批办结,利率原则上不超过LPR,提高资金投放质效。
■保险服务支持政策
《通知》要求,全市各保险业机构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增加人员加强24小时理赔服务应急值守,启动绿色理赔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全力做到快受理、快查勘、快理赔,应赔尽赔、应赔早赔。
各地方金融组织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推出差异化的特色产品,实行针对性、实质性帮扶。
■融资担保服务支持政策
《通知》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持“准公共产品”定位,对受灾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降低反担保要求,新增业务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及以下;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年化融资费率(利率、综合息费率)原则上下调5%—10%,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防汛救灾期间,允许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围绕供应链跨区域开展业务;允许注册资本5000万元至1亿元、监管指标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向大股东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净资产的50%。
《通知》明确,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洛报融媒记者李迎博通讯员柴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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