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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说法
未约定借款利息亦未约定逾期还款利率的,出借人能否主张逾期还款利息?
2014年7月10日王跃向林毅借款人民币元,约定借款期限1个月,王跃在《借条》上“借款人”一栏签名确认。《借条》内容:王跃近来手头不方便,而向林毅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元整。预计1个月后如期归还。以此借条为据。出借人:林毅立据借款人:王跃。借款日期:2014年7月10日。2014年7月20日王跃向林毅借款人民币元,约定借款期限1个月,王跃在《借条》上“借款人”一栏签名确认。《借条》内容:王跃近来手头不方便,而向林毅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元整。预计1个月后如期归还。以此借条为据。出借人:林毅立据借款人:王跃。借款日期:2014年7月20日。两笔借款期届满,王跃均没有依约还款,至今尚欠林毅借款共计人民币元。
大律师提醒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学习法律不只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更是要让自己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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