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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的“雷潮”似乎暂时停歇了。但是许多P2P平台并没有感到轻松,在来势汹汹的“雷潮”面前,网贷平台风雨飘摇,许多P2P借款人借机“趁火打劫”,希望可以摆脱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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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的“雷潮”似乎暂时停歇了。但是许多P2P平台并没有感到轻松,在来势汹汹的“雷潮”面前,网贷平台风雨飘摇,许多P2P借款人借机“趁火打劫”,希望可以摆脱债务。这不仅让许多尚未垮掉的平台陷入了极大的危机,也给许多宣布清盘的平台如期兑付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好在,危机并未持续太久。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严厉打击P2P平台借款人的恶意废债行为,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下一步,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消息一出,网贷圈立刻欢腾雀跃、奔走相告。看来,官方监管层也高度重视这一轮网贷暴雷潮,及时为行业和投资人施下的一记重拳,犹如一粒速效定心丸。据媒体报道,在监管压力下,部分逾期小额借款人已经开始向平台还款。这无论是对于那些艰难维权的P2P“难民”,还是对于整个网贷行业来说,都是目前最希望看到的事情。
8月12日,又一记重拳落下,互金风险整治办、网贷风险整治办共同联合发出“十项举措”,意在全方位地遏制网贷行业的风险扩散,为了行业的良性发展可谓是不遗余力。具体条例如下:
一、要畅通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网贷机构建立沟通机制,提高经营的透明度。
二、要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引导机构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要多措并举缓释风险。指导网贷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变现、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手段缓释流动性风险。
四、要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已退出机构要依据破产法、公司法及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清盘兑付方案,股东依法负连带责任,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切实提高债务清偿率。
五、要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建立报备制度,明确退出程序,规范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确保出借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六、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非法网贷平台。缉捕外逃人员,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七、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八、要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普及工作。帮助群众准确分辨非法吸储、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投资风险识别能力和审慎意识。
九、要引导出借人依法理性维权。依法打击造谣、煽风点火、聚众闹事等非理性、超越法律界限的维权行为。
十、要严禁新增网贷机构。各地要禁止新注册网络金融平台或借贷机构,加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管理。
同时,早在8月9日,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与宜信、网信普惠、积木盒子、和信贷、爱钱进、玖富等网贷行业的头部平台及多家主流征信公司、律师事务所、科技公司发布了网贷行业共建社会信用体系联合声明。具体就如何打击逃废债也提出了“六个方向”。
一、行业机构联合发出自律承诺,保证决不失联跑路,并承诺对投资人负责,与投资人共同对逃废债行为人追究到底。告诫抱有逃废债侥幸心理的人放弃幻想,遵循信用和契约精神,依法履约,避免因发生失信行为而引发法律风险。对不思悔改的恶意逃废债行为人,全行业将积极采取制约措施。
二、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KYC机制、风险提示、恶意逃废债黑名单等配套制度,强化恶意逃废债行为人的甄别。
三、加强行业内部协作,整合各机构风控和信用管理能力,向全行业开放能力,提升行业整体能力。建立风险管理联盟和恶意逃废债黑名单共享机制,对恶意逃废债行为进行联合排查、联合抵制。通过与专业技术机构和商业信用机构合作,全社会共同抑制失信人和失信行为。
四、配合司法机关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和技术开展债权清收,追索债权。
五、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推动抵押品处置,专人负责司法诉讼进程,专人负责惩戒平台运营,净化网贷环境,发布恶意逃废债行为人名单。
六、联合社会诚信体系抵制恶意逃废债行为人及失信关联人,推动对恶意逃废债行为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一张“天罗地网”已然展开,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妄图跑路撒手不管的平台,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来,此轮的暴雷潮中,“庞氏骗局”式的平台已经难以寻觅,更多暴雷平台有着真实的借款人、真实的标的,这也让投资人的维权变得有法可依、有路径可寻。
8月份,网贷的“雷声”已经渐渐消弱,但摆在监管部门、网贷平台、投资人面前的问题大幕才刚刚开启。笔者想说的是,如果只是让雷潮这样发生了、过去了,那么我们说不定还会有下一次。但如果我们从中吸取教训,勉力更新自身的思维,让自己能够更好地识别出真实可靠的投资项目,更加稳健、透明、合规、风险可控的P2P平台,我们就能使自己最大可能地免于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