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WEMONEY讯7月5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深圳互金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失信惩戒操作规范》(下称《规范》)的通知。为响应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文件精神,深圳互金协会制定了《规范》维护网贷行业秩序。
《规范》中介绍,惩戒对象适用于经依法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网贷借款人。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针对严重失信人处置问题,《规范》提出将名单推送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及相关征信机构,对严重失信人起到了威慑作用,对故意、恶意拖欠债务的借款人进行限制,从而遏制大面积逃废债的事件发生。
对于行业信息共享方面,《规范》提出了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共享制度,引进了百行征信等商业征信机构作为信息采集机构,商业征信机构依法将失信人纳入关注名单、反欺诈、个人征信报告等产品和服务中,供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查询使用。
《规范》最后还提到,《规范》本质上是以合法、合规的手段帮助网贷机构进行资产保全,从而进一步保证投资人的利益。加速了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进程,对于《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心退出指引》起到了良好的补充作用,有利于网贷机构降低违约风险、提高清偿率、稳定市场秩序。(凤凰网WEMONEY张国栋/编辑)
附全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