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打破刚兑的阵痛也许比想象中更为漫长。
最近,陆金所又被刷了屏,一群投资者在深圳平安大厦前拉横幅要求平安兑付由陆金所代销的资管产品。陆金所内部人士透露,其实公司近期并没有新增的逾期产品,此次还是2年前发生逾期的代销资管产品,虽然一直也在努力推动管理人处理,但因底层资产原因无法兑付,于是“旧伤”反复遭遇投资者的“刚兑”压力。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这些资管计划投资者第一次这样做。由陆金所代销的大同证券产品在2017年底逾期,此后,投资者多次聚众上门,希望通过在舆论上施压,迫使陆金所刚性兑付。
然而,投资人可能注定要失望。在监管严禁刚性兑付的大背景下,陆金所与其他代销机构一样,一面面临投资者和舆论压力,一面却又只能通过督促管理人尽快进行产品后续还款的推进。
陆金所回应最近的投资者“维权”一事时表示,“在产品逾期后,我们一直持续与管理人沟通产品最新信息并第一时间同步客户,设立专线供相关投资人咨询,也多次接待投资人当面沟通,并为投资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
看起来这个回应和投资人的期待差距甚远。业内人士表示,在监管去刚兑的大背景下,这或许是一道无解之题。作为代销机构,陆金所即使在舆论高压之下,刚兑恐怕也难以实现。
代销资管逾期2年再遭投资者施压刚兑
2017年迄今,伴随着金融市场猝不及防的违约大潮,打破刚兑的过程来得比想象中更加疼痛,也更加漫长。
被这场违约大潮所席卷的,除了银行、券商、基金、信托、保险甚至P2P以外,也包括为上述机构发行的产品提供代销服务的平台。尽管“刚兑”的做法已经十分鲜见,但面对逾期产品,代销机构往往面临着与管理方并不对等的兑付压力。
作为管理方,当产品出现逾期,可以与融资方及相关产业合作方进行沟通,通过资产处置或引入新的投资方等方式来缓和现金流压力,从而实现兑付。但代销平台陷入的局面则被动得多,既无权利直接参与融资方事务的同时,往往又必须直面来自客户的“刚兑”压力。比如,陆金所就是一个典型。
2017年12月,大同证券发行、陆金所代销的理财产品“财富汇尊理财-EG1013号”被曝发生违约,产品底层为上市公司龙力生物发放的流动性贷款的大同证券“同吉”系列资管产品。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同吉”系产品开始陆续爆雷,底层融资方涉及凯迪生态、东方金钰、龙力生物、神州长城数家上市公司,引发了大面积的投资人维权事件。
从过往的数次维权事件来看,投资人的诉求依然聚焦于刚性兑付。不过,投资人维权的对象并非作为管理方的大同证券,而是作为代销渠道的陆金所。据说,在多次上门群诉中,投资者甚至将管理人大同证券的代表拒之门外,只和陆金所谈。
“大同虽然是管理人,但它这样的垃圾公司,我们懒得找。”有投资人这样表示。其实这一现象并不难理解。就品牌知名度而言,作为线上理财头部平台的陆金所,其品牌影响力远胜区域性券商大同证券。与此同时,陆金所拥有平安集团的股东背景,这些因素很容易使得投资者将刚兑可能性押注在陆金所身上,转而将其作为了主要的维权对象。
但事实上,早在2014年,央行就坚定提出要“打破刚兑”,此后的数年中,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又几度重申。刚性兑付的时代早已注定翻篇。陆金所作为一个代销渠道,所面临的“兑付”困境,不仅仅是眼下许多头部代销平台处境的缩影,更是市场投资风险意识升级蜕变所必须经历的阵痛。
陆金所的无奈
从法律意义上看,“同吉”系列的产品,实际负有尽调义务的管理方为大同证券,陆金所仅为代销机构。事实上,仅从费用构成上亦能分辨双方的权责差异。管理合同显示,作为管理人,大同证券收取3.5%管理费,而陆金所作为代销方所收取的是0.02%的渠道费。
不过,事实上,即使作为管理方,大同证券也几乎不存在刚兑的可能性。就法律意义而言,在产品明确标注了“高风险”并约定“管理人不对委托人的本金和收益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的前提下,大同证券只需在产品的尽调、发行和销售过程中无合规瑕疵即可。
而陆金所作为代销渠道,在完成销售之后,能够做的,仅仅是扮演投资人与管理方之间的桥梁角色,在法律上无赔偿义务。这或许是两年来,投资者多次组织集体上门,却未采取任何法律行动的原因。
“兑付危机出现以后,陆金所一直在频繁地与管理人联系推动解决问题,组织了专门的业务团队在前线紧盯融资方,跟进公司的重组进程,与此同时,陆金所也在能力范围内推进政府关注,协助解决问题。公司也有客户定期接待机制,高层参与接待。”陆金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但尽管如此,与投资人拿钱的目标依然相去甚远,投资人汹涌的情绪无法真正平息。
事实上,陆金所的困境,绝非个例。
2016年市场正处于资产荒阶段,作为代销平台,风控往往只是针对合作券商和融资方的资质予以准入评定,底层项目的尽调则由管理人完成。
即使所有合作环节都符合风控标准,流程并无明显瑕疵。然而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在此后去杠杆的大背景下,陷入了资金流动性问题的行业头部企业亦不在少数,资金链断裂致使产品无法如期兑付的案例比比皆是。
卖者有责买者自负
在投资者维权施压的过程中,依然可以看出,大多数投资者仍对“刚性兑付”心怀期待。
投资人维权要求代销方兑付,但实际上,无论是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切分,还是从当下监管的规定来看,代销方都没有承担兑付义务的理由。
事实上,监管层呼吁打破资管刚性兑付已有多年。
从监管逻辑来看,刚性兑付导致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致使市场资金一味追求高回报而忽视其风险,从而抬高了市场无风险资金的定价,引发了资金在不同市场间配置的不合理,增加了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
早在2014年,央行下发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首次宣称将打破刚性兑付,允许高风险产品违约。而在2017年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又再次提出要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去年4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正式明确了刚兑的认定与罚则,“保本保收益”自此成为历史。
“刚性兑付”早已翻篇,而许多投资者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这点。
在过去这些年里,监管不断重申“卖者有责,买者自负”,其中“卖者有责”落足于机构合规性的监管,但“买者自负”则要推动整个社会意识的进步。在“破刚兑”的适应期中,无论是代销机构、管理方还是投资人,每一个参与主体都应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不过,现在看来,资管新规落地已近10个月,要建立“买者自负”的社会意识仍有漫长的过程。
有行业专家表示,无论是代销方还是管理方,其品牌影响力都无法为产品安全性提供背书,尤其是所有作为代销渠道的第三方理财平台,提供的只是“货架”,钱是自己的,审慎永远是投资的第一要义,而投资决策的主动性依然掌握在投资者手中。
陆金所内部人士亦表示,未来陆金所将进一步完善和升级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的识别,除了调查问卷,也将通过行为数据等手段更全面地分析用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去为其做匹配相应风险层级的产品。在前端的产品采购过程当中,也会进一步提高合作门槛,以适应现阶段的监管环境与外部市场环境。与此同时,在服务的过程中,也会持续规避误导,为投资者提供更为明确清晰的提示。
记者了解到,迄今为止,在陆金所与大同证券及政府的积极沟通下,部分融资方的财务问题已经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全部解决仍需要一个漫长的周期。
来源: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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