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在几年前贷款买了一辆车,现在车贷也还清了,本应该无债一身轻的他,却依然发着愁。
2014年的时候,李先生在大名县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现代汽车,当时购买这辆车的价钱是十万两千五百元,李先生贷款了7万多元。李先生说当时贷款买车的时候,相关的手续基本是由汽车销售公司办理的,当时李先生签订了一份合同,甲方是邯郸市奔腾汽车有限公司,而且李先生还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交了7000元的保证金。
李先生:7000元在车贷还清一半的时候,给我退了3500,后期还款有2次逾期,车贷也还清了,我去要剩下的3500块钱的时候,他说我有2次逾期,3500就不给退了。
在现场李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张汽车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三方协议的复印件,协议第一页的甲方是邯郸市奔腾汽车有限公司,乙方是空缺,丙方空缺,而最后一页上只有乙方李先生的签字和手印。上面第二十三条写到:以防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补齐。但是具体的扣费标准没有注明。
为了了解具体情况,记者和李先生一起来到了位于金业大厦的这间担保公司。对于李先生想要回剩下的3500元押金一事,工作人员说,这张汽车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三方协议的复印件第十八条还写到:如乙方在还款期间有一次未按时还款的,或者未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续保投保,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李先生曾两次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按照合同已经违约在先,所以他们扣留了剩余的3500元保险金。不过李先生对此规定表示并不认同。他认为,自己虽然逾期过两次还款,可是银行已经将相关的逾期费用扣除,而且自己也已经将所剩的款项还完,奔腾汽车有限公司一次性扣留了他3500元,这让他接受不了。于是他又将此事反映到了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城头分局。
目前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城头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可带上完整材料到罗城头分局进行投诉,罗城头分局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其实类似这样买车、买房签订贷款担保合同出现纠纷的事情,在我们节目里出现的不在少数。在这我们再一次提醒各位,签订任何合同之前,都要仔仔细细的看上一遍,千万不要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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