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资格考试不合格外,若此前的职业生涯中涉及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有不良从业记录,或对经营不当造成重大损失负直接或领导责任等问题,这样的高管也会被监管部门否决。
在晋升成为高管的路上,银行人实力演绎花式被拒。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19日,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官网已披露了近70位拟任银行行长、董事等任职资格未获通过的批复公告。
记者梳理发现,其中近半数的银行拟任高管被任职资格考试这一“拦路虎”拦下;还有不少拟任高管因曾经存在违规行为,或对经营不当负直接或领导责任而未能通过审核。
年内近70名被否
银行高管的“养成路”上,监管机构审核任职资格可以算是“临门一脚”,一不小心就会前功尽弃。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从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信息来看,已有近70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等任职资格被否决,涉及岗位比较广泛,从行长、董事、独立董事、部门总经理等。其中,不予核准的董事、支行行长较多。
那么,银行高管拟任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记者查询了解到,《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均列出了银行高管拟任人的基本条件,例如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和金融从业记录等,监管机构也将这些作为审核高管资格的主要依据。
《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今年未被予以核准的拟任高管资格批复发现,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拟任人员的从业年限是否达标、本人或其近亲属是否在该金融机构及该金融机构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任职、个人及家庭财务是否稳健、个人征信记录是否良好等,也是监管部门考量的因素。
32位考试挂科
在银行业,专业的金融知识储备无疑是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根据相关行政规定,申请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请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拟任人应当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可从现实情况来看,任职资格考试“挂科”,却成为银行高管任职资格不予核准的主要原因。
具体来看,据《国际金融报》记者统计,在近70张否决名单中,因未通过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而被否的银行拟任高管多达32位,占比将近一半。
另外,还有约10位高管因被认定不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等未被核准。
据了解,在对高管资质进行审核时,监管部门一般通过考试成绩来判断拟任人是否具有专业能力,因此,此类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一般由当地监管机构组织。
一位银行从业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考试内容主要是银行从业的基础知识,包括一些银行业务流程和规范、银行经营管理知识,以及对行业的认识等,事先有所准备的话难度并不大。
此类任职资格考试还拥有一次补考机会,考试间隔通常为两周。记者注意到,部分高管两次考试均未通过,更有甚者直接放弃考试。
今年1月,庆阳监管分局就一次性公布了共5位两次考试成绩均不合格的银行机构拟任高管名单,其中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张某某第一次参加任职资格考试未通过,此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考试,其理事一职也未获核准。
总体来看,在未通过资格考试的银行拟任高管中,农商行、村镇银行、农信社等占绝大多数,同时国有大行与股份制银行均有涉及,但相对较少。
“有些区域性中小银行晋升员工时更多看重工作业绩是否突出、工作经验是否丰富,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并不十分看重,不少员工对这方面的学习也比较忽视,但任职资格考核不通过应该还是属于个别现象。”上述从业人士告诉记者。
过往“污点”成隐患
除了资格考试不合格外,若此前的职业生涯中涉及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有不良从业记录,或对经营不当造成重大损失负直接或领导责任等问题,这样的高管也会被监管部门否决。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涉及上述现象的拟任高管达8位。
例如,昭通银保监分局此前的公告显示,农业发展银行昭通市分行某支行行长拟任人刘某某担任农发行昭通市分行客户部高级主管期间,对当地三家企业的不良贷款问题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导致形成重大风险,目前已被追加问责,因此拟任职务也未被核准。
5月21日,德阳银保监分局公告显示,民生银行阳分行拟任朱某为行长助理,但朱某此前在支行工作时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涉嫌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私自从事或参与资金撮合交易、与客户发生资金借贷关系等违规行为,导致任职资格“告吹”。
包头银保监分局也曾因拟任人刘某此前工作单位的离任审计报告显示存在不良金融从业记录,而否决了其董事长一职。
同时,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良好的品行和声誉也同样重要。
9月16日,云南银保监会官网显示,农业银行昭通分行拟任刘某为大关县支行行长的申请未获得监管批复,原因是刘某个人共有9次信用逾期记录。
刘某的逾期金额其实不算高。其中,30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次数为8次,单月最高逾期金额为2317元;拟任人的贷记卡,逾期次数为1次,逾期金额为2251元。昭通银保监分局认为,刘某的行为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申请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以及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的规定。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范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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