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1000元,近日,向某成了市二中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一员。从此,他的个人征信记录上将被记上不光彩的一笔。
向某,奉节县人。2017年11月,他在网上通过手机软件借款1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1月至12月。按照协议,他需要在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010.5元。
然而,到了还款期,向某却未按照约定偿还任何借款本金和利息。于是,本案申请人在当年12月向浙江省衢州仲裁委申请仲裁,经仲裁裁决,被执行人向某应当支付借款本金1000元,利息10.5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及仲裁费。
仲裁裁决生效后,申请人向重庆市二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向某进行了财产调查、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鉴于向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民事诉讼法》中,当“老赖“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我们可以申请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限制老赖的生活、学习、工作,促使其还钱,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
1.失信人的唯一房屋可以拍卖
2.失信人的虚拟账户法院有权冻结和查封
3.失信人互联网上的财产法院可直接划扣
4.失信人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收到限制
5.失信人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和高管
6.失信人车辆出行受限(经过高速收费站将被暂缓扣押)
7.失信人水陆空出行受阻
8.失信人高消费受限制(如买房、贷款、星级酒店消费等)
9.失信人炒股、出境受限制
10.固定收入法院可直接划扣
11.法院可利用新媒体发布失信人信息,进行全面曝光
12.失信人最高可判7年
与此同时,失信人的子女也会处处受限,如:
1.子女无法读私立学校
2.子女考大学可能将会面对拒绝录取
3.子女考公务员、军校或航空学校审批无法通过
另外,随着信息化执行越来越普及,限驾令已在全国各地推广,法院不能打白条,把权利人的判决书换成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的白条,等于拿一张老赖的欠条换成法院的白条,最大限度的控制“老赖”的生存空间,是对债权人最好的告慰。
大家都知道,对于固定的房子、车子、存款都可以被当作执行标的物被执行,但是还有一些比较容易被忽略的财产也可以被执行,这些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养老金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
2.保险理财类的财产也可以被执行
3.公积金同样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对以上的几种特殊财产的介绍,劝告“老赖”能意识到法律绝对会竭尽全力保证债权人的权利,千万不要故意拖欠债务,一错再错!
虽说在这个社会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一些债务人明明自己有钱,但依然有“老赖”以“没钱”为由不履行相关义务,遇到这种情况就无法执行吗?
对于拖欠债款的“老赖”,他们总能找出理由去拖延还款时间。而且,多数情况下是称自己“没钱”去博得债权人的同情。按照规定,如果在正常的执行期到期以后,被执行人还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时会停止执行,但是这种情况只是说明债务人没钱可被执行,所以法院执行不了,之后一旦发现债务人有财产可被执行的话,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除此以外,即便是老赖本身“没钱”,但是有些情况可以寻找第三方的被执行人替代“老赖”履行还款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老赖”突发意外死亡之后,那么他所欠下的债款需要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偿还;
2.如果有“老赖”死不还债,并故意把原本属于其夫妻共同的财产转移到配偶,最终导致法院执行不能。那么一旦调查清楚原因之后,可以对其配偶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所以说,即使“老赖”说“没钱”也并不是说可以不还钱,一旦有特殊情况出现,法院依旧可以对其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为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突破“老赖”的心理防线,迫使其接受执行,法院一系列措施可谓是用心良苦,这么看2020“老赖”将寸步难行,无处藏身!
文中“老赖”指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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