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叔叔借了十几万元
叔叔却连欠条都不打一个
后知后觉大意了
万一他不还可怎么弄……
1
Q1
我父母为我叔叔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借了十几万,而且叔叔没写借条。请问如果以后我叔叔不认这笔账了,那么现在采取哪些措施可以保障我父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A1:
首先,由于你父母是名义借款人,如果逾期不能还款,银行有权向你父母追讨,要求你父母承担偿还责任,并且会对你父母的信用记录产生影响。所以,建议你父母一定要按时偿还银行的借款。另外,从现在起要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你叔叔向你父母借款事实的证据,要能证明双方之间具有真实的借款的意向。可以要求你叔叔和你父母补签一份借款协议或者借条,还可以用“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的方式,得到一份“组合借条”。聊天记录需要能够证明你们双方借钱的合意,比如可以跟你叔叔发短信或者确认借款事实,要注意保存记载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转账记录需要能够证明借钱的事实,这样就可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如果将来你叔叔否认向你父母借款的事实,可以通过以上证据,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2
Q2
小区物业口头通知业主出钱,换物业定好价格的电梯(原因就是电梯到年限了),且没有政府部门出具的任何文件。对于更换的电梯品牌和价格,业主存有异议,物业拒不沟通,用强行停电梯来威胁业主们。现在业主该怎么办?
A2:
物业更换已经提前定好价格的电梯,同时用强行停运电梯来威胁业主们出钱的做法是违法的。
首先,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关于电梯整体报废使用年限的规定。物业认为电梯到年限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可以通过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验,来判断电梯是否“到年限了。”业主可以要求物业主动向当地的质量技术检验中心部门提出电梯安全检测的申请并出具检测报告。
其次,根据上述检测报告确定电梯需要更换的,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确定更换电梯的品牌和价格。《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更换电梯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经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物业无权单方面决定更换电梯的品牌和价格,更不能通过强行停运电梯来威胁业主们。对于物业的行为,业主可向住建部门进行投诉,对物业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最后,根据《民法典》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因此更换电梯是可以启动维修基金的。
3
Q3
离婚10年,2022年前,孩子一直是由奶奶和母亲一起照看,父亲很少参与。如今孩子父亲已再婚有孩子,女方没有再婚。自从2020年后,孩子一直由母亲带着照看,男方不管不问。现在与男方谈,一个月只给800元抚养费,但就目前的消费而言,那是不够的。母亲要怎么办?
A3:
你可以先就抚养费的问题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之诉,主张对方一次性或按月支付足额的抚养费。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离婚而消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抚养费的数额是可以你们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的,如果你们双方对抚养费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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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住户在我家楼顶种菜,我怀疑是种菜导致雨水没及时排出,从而造成墙体渗水现象,多次找到物管和社区都无法解决,他们给出的答复是没有执法权,我想过起诉对方种菜的住户,但又考虑到会破坏邻里关系,我该怎么办?
A4:
首先你可以通过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所对墙体等发生渗水现象的主要原因进行鉴定。如果经鉴定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且房屋在保修期内,你可以向开发商主张修复和赔偿损失,如果过了保修期,你可以申请启动房屋维修基金。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小区的楼顶是业主的共有部分,未经业主共同决定,不能成为某个住户的私家菜园,该住户在楼顶种菜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有鉴定意见表明,该住户的种菜行为与墙体渗水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在和该住户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起诉前注意准备鉴定意见、以及相关照片或视频等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另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对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负有及时制止的义务,因此,物业应当积极采取合理措施制止该住户在楼顶的种菜行为。在你找物业管理员对该住户的行为进行管理的时候,物业以没有执法权作为推脱的,属于物业消极不作为,你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起诉物业公司履行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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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目前已婚,婚后房子一共50万,首付38万是我娘家出钱,房产证上有我老公的名字,他每月出1000元左右供房,如何保证离婚后,我个人财产分割时不受损失?
A5:
为了避免离婚后引起财产争议,你可以和你父母签订一份借款协议,约定你向你的父母借款38万,并注明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也就是说你和你丈夫结婚后,你父母支付首付款的性质,首先要根据你和你父母之间的约定处理,只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才会将该首付款认定为对你和你丈夫双方的赠与。
由于你们的房子是婚后购买,房屋的登记人也是你和你丈夫,并且你丈夫以婚后的收入按月归还房贷,故该房屋应是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财产。根据你的描述可知,你是想确保你父母出资的38万首付款,在离婚的时候归你父母或者你个人所有,你可以和你的父母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利率,这样你父母出资的首付款,将作为你和你丈夫的夫妻共同债务,由你和你丈夫共同偿还。这样如果你和你丈夫离婚了,由于借款利率的存在,你丈夫需要向你父母偿还首付款的一半以及相应的利息,并且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你也可以分得一半份额。
感谢值班律师:
常亮(北京)
编辑|陈知(实习)
法务|郑俊宇维护|黎意赵言主编|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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