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出这样的问题,那么说明你父亲涉嫌诉讼案件,而且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了。有可能是你父亲本人欠钱,也有可能是由于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者作为雇主等等其他法律上的事由而承担赔偿责任。#法海说法##315全民行动##普法行动#
那么,最好的办法当然就是偿还欠款了,只要将欠款全部还清了,以后自然就不会再有任何责任了。
不过,如果没有完全的履行能力,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能直接完全履行完毕,只能采取每月工资的方式偿还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因此,你只要向法院提出一个书面申请,法院就会给你父亲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但是这个费用一般就是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一般只有几百元。
而且在所有的欠款还清之前,你的父亲还需要承担如下几项义务:
1.被纳入限制高消费的名单,这是所有的欠款人、也就是被执行人,所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或者责任了。在还清欠款之前,除非申请执行人同意,那么一直都会在限制高消费名单之中,也就是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贷款,不能有任何形式的高消费。
2.一直承担相应的利息,这就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在判决主文后有一项明确的载明,如果不能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期间的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那么需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结合相关的规定,这个利息数额是每天按照未偿还数额的1.75/计算。
3.即便有一天你的父亲不幸过世了,只要债务没清,就难以发生继承,或者说继承人需要首先在遗产范围内还清债务以后,才进入继承程序。
4.此外,如果你的父亲有任何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以逃避履行债务的行为,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可能会被罚款或者司法拘留。
而一旦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则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这就是《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