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腾讯新闻问答
问题:之前在最高价300万的时候买了一套房,做了60-70万的首付,但现在房价突然跌了,房子只值200万,但我还欠着银行240万的贷款!现在房子卖不出去,也不值钱了,贷款我也还不上了,我可以弃房断供吗?会有什么后果吗?
杜福海律师
这是一个信号,银行的房贷业务和个人购房意愿,或许将进入拐点。
“个人购置商品房抵押贷款”是由20世纪90年代从香港引入内地房地产市场,最初叫做“按揭”,之后逐渐在内地流行起来,在如今的商品房买卖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在法律上的概念则是“借贷”+“抵押担保”,即以所购买的商品房担保偿还借款。
长期以来,我们普遍认为房贷是安全的,购房人愿意归还借款,并会全面履行还款义务。但是,这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房价一直上涨。
房贷不是第一个令借款人纠结于“还,还是不还”的借贷业务。10年前,车贷的借款人就和贷款银行大规模爆发诉讼。
据报道,2006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的车贷案件呈现出大幅度增长的态势,1—6月达到110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530.11%,其中月收案最多的为4月份,达到了260件。
同一年,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共清理出执行积案3167件。在这些案件中,涉及金融机构的执行案件占有较大比例,共728件,执行标的12.6亿元。在这些金融积案当中,房贷、车贷等个人消费借贷案件占62.7%,且以个人车贷欠款案为主。
10年前,借款人能够以“汽车降价,还款不划算”、“新车更便宜,性能更好”选择不再偿还借款;10年后,在房价下跌的情况下,借款人还会愿意还款吗?房贷会不会象当年车贷一样大规模爆发诉讼?
现在的房贷断供与当年的车贷诉讼,中间间隔了十年人民法院执行方法和力度的变化,购房人和贷款银行都不应忽视这一点。
微笑的焖烟
作为银行信贷工作人员,我说说吧。所谓房屋价值是购房者与开发商或售房人协商的购买价值,并签订购房合同确定,是双方认可的市场交易行为。银行贷款金额是根据当时购房价和普遍市场价值确定的,签署贷款合同后银行和借款人双方都需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商品房有商品属性,价格波动的情况是长期存在的,买卖双方在交易完成后如无欺诈的情况是无法改变既成事实。同样,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就应该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借款人当然可以选择断供,同时也要承担法律、征信风险。成为失信人的后果可以自行百度。
裴乐艳律师
弃房断供的行为,会导致你被银行催收。逾期未还贷款,你的逾期失信记录,会被上传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俗称征信黑名单,如果一直不能归还,不良征信记录永远都在。
若银行已无法容忍你的逾期时长和金额,银行将通过法务部门或外聘律师,将你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判决你归还贷款、逾期利息、罚息(或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如果逾期时间长,逾期利息、罚息等费用,绝对不是一个让你能轻易承受的小数目。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知你到庭答辩,或在你拒不出庭并履行相关送达手续后缺席判决。你的经济状况若没有好转,基本无法调解或达成和解。那么,你被法院判决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归还全部逾期贷款和法院依法认定的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逾期利息的计算,往往要计算到你还请欠款之日之。法院还会在判决书中加上一句,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律文书生效后,银行将启动强制执行申请工作。法院受理案件后将移交到执行局办理。由于银行贷款有抵押登记,你的房产是不可能被转移的,执行局会查封并拍卖你的房产。拍卖款优先用于清偿银行有抵押权的你的欠款账务。
如果房屋拍卖所得款项,比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你的应还款金额少,那么,就拍卖不能清偿部分,银行可以继续申请法院查询你的财产线索并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你不幸在还清欠款前死亡,银行理论上还可以调查你有没有遗产,并要求你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义务。
现实中,我们遇到拖欠房贷并被起诉的案例,往往是该房屋所有人有其他债务不能清偿并被债主追索、房产被财产保全的情况。无外债主动断供的,总体很少见到。无论什么情况,银行对房屋拍卖款,正常都有优先受偿权。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你只有一套生活必须的房产,银行在拍卖你的住房并获得清偿时,应当依据实务规定,在拍卖款中先行扣除并支付给你5-8年的,符合当地居民基本生活居住保障需要的租金。具体支付问题及支付标准、月数、金额,需要你在执行程序中提出相关申请(不申请不提出,法院会认为你放弃权利的),并与银行协商或经法院决定。
腾讯网友
我房子欠五个月房贷执行费4732元,诉讼费6594元,律师费元
欠款133天。逾期本金5627.69元,利息4430.23元,罚息150.03元。
刚开始银行联手律师一起要我还清房子剩余的三十万贷款,第一次去律师楼协商,将推我去法院询问,法官说两种办法一个自己卖第二我们法院拍卖我当时都绝望了,当时带着老婆孩子去的一听法官这样说老婆脸一下就黄了因为房子买了七年了还有13年就还清了,我他妈当然不想卖房子,现在没房子和话最影响的就是小孩子上户口上幼儿园这种感觉是最凄惨的感觉像流浪汉一样,第二次跑律师楼二十分钟一直对我说最好的办法只有自己把房子卖了,要不法院强制拍卖划不来,去银行协商有任何事要我和律师谈,律师说了算当时铁了心准备自己卖挂网上开卖看房子的人很多一直没合意的价格所以没卖,世事弄人这个月初再跑去法院执行我案件的法官退休了??
这次处理我房贷的法院执行局局长还算好说话客气我立马装孙子单膝下跪和局长谈局长话说的很亲民为了我着想说你还年轻谁没有个困难挨过去就好,我和你无冤无仇拍卖你房子我又没好处,把欠的五个月还清保证以后不能欠一期房贷再和律师写个和解协议,这时候心里开心极了,我想尽办法借三万块钱准备十月底结案,还有就是最套路的一件事就是欠款三个三个月的时候律师对我说会拍卖走程序,然后压根没跟我提执行费4732元的事情,是第二次去法院见执行局长才知道的,我碰见的这个律师算倒霉真他妈毒!执行局还是好说话像我这种不是恶意欠房贷的主还是打亲情牌为主,律师真不是好惹的鸟!总之奉劝房子涉及一生苦乐广大上有老下有下有房贷的兄弟们??不能欠房贷车贷高利贷其实三种贷款真是高利贷
九宫格格
很多“弃房断供”者,往往都是炒房者。本格格认为,这些炒房者不能只享受房价上涨带来的丰厚利润,也必须要承受房价下跌的风险。这样才是公平的,所以“弃房断供”成为一种合理的脱套操作,今后必然会让更多的人和机构加入到炒房行列。
此前就有媒体报道过,从杭州的断供者来看,大多是炒房投机者,他们购买的房产是杭州位置、交通都比较好的“豪宅”,最小面积也有170多平米,大的有300多平米。他们买房的目的是为了赚取住房价差,并不是只有一套住房的刚需人群。追涨杀跌是投机者的本性。断供者会进一步加剧银行的金融风险,并影响首套房和改善性的刚需者的贷款诉求。断供者的失信行为一旦达到一定规模,会导致银行亏损,甚至倒闭。我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弃房断供行为。通过诚信制度的建设,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让失信者处处受限蔚然成风,就会从制度上有效遏制弃房断供行为,也为楼市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断供现象频发,也反映出不少购房者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觉得,断供以后,“大不了房子我不要了,银行爱怎么着怎么着”。其实不然。从“断供弃房”案例看,不管是“供不起”还是“甩包袱”,结果都是损失惨重。不仅房子没了,首付、月供也付之东流。如果房子抵掉还不足以支付银行贷款的话,还会在个人信用记录中留下污点,对个人未来生活及商业活动将产生诸多障碍,以后再办理贷款甚至信用卡,都将不被批准。
最后,格格再补一句:你若炒房,愿赌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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