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套路贷”“说不!

“套路贷”是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的一种,具有较强的欺骗性,有一些“套路贷”团伙是通过克隆持牌机构的现金贷App欺诈借款人。不法分子通常利用受害者借款心切的心理,以借贷为假象,通过短信、推荐不明链接让受害人进行下载,以达到诈骗的目的。这种类型

对“套路贷”“说不!

对“套路贷”“说不!

  “套路贷”是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的一种,具有较强的欺骗性,有一些“套路贷”团伙是通过克隆持牌机构的现金贷App欺诈借款人。

  不法分子通常利用受害者借款心切的心理,以借贷为假象,通过短信、推荐不明链接让受害人进行下载,以达到诈骗的目的。这种类型的骗局大多是通过砍头息、短期高利率等方式实行“套路贷”。

  近日,仙居县人民法院打击了一伙推广“套路贷”软件的诈骗团伙。涉案11人有期徒刑4年8个月至9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据案件信息显示,被告人李某通过推广贷款APP让人贷款成功后就能获取一笔佣金,甚至提供链接由他人推广成功后,还能赚取佣金差价。于是便于刘某、湛某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设立了工作室,并购买网站,联系上线接收带有“套路贷”性质的贷款APP链接,再由下线进行推广。

  该网站上有上百个“套路贷”APP,这些贷款APP通常会收取高额“砍头息”,贷款人借款1500元实际到手仅1100元,借款期限自当天起算仅3天,这还是其中砍头息最低的一款。

  业务员徐某等人在明知存在收取“砍头息”、逾期不还会有“爆通讯录”等非法催收的情况下,仍以“无担保、审批快、不上征信”等为幌子,诱使被害人下载APP贷款。

  当被害人无力还款时,徐某等人会继续诱导其再次借款,不断垒高被害人债务。这种类型的套路贷通常会有链条式催收组织,以确保放出去的资金能够收回。

  在借款人深陷“套路”逾期后,平台通过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对被害人及其亲友进行辱骂、恐吓、骚扰等“软暴力催收”手段,逼迫被害人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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