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法要来了,欠债可以不用还钱了吗?

Part.1这两天有个消息刷屏了:个人破产制度下半年有望在个别地区启动试点!一旦宣布个人破产,债务人即进入法院清算程序,接下来的4年(香港)内只能保留最基本的生活费,期间所有的收入都要用来还债。只要债务人积极还债、遵守约定,期限一到即可解除破产状态,尚未还清的债务也可以免除。

个人破产法要来了,欠债可以不用还钱了吗?

个人破产法要来了,欠债可以不用还钱了吗?

  Part.1

  这两天有个消息刷屏了:

  个人破产制度下半年有望在个别地区启动试点!

  一旦宣布个人破产,债务人即进入法院清算程序,接下来的4年(香港)内只能保留最基本的生活费,期间所有的收入都要用来还债。

  只要债务人积极还债、遵守约定,期限一到即可解除破产状态,尚未还清的债务也可以免除。

  举个栗子——

  假如A背负着巨额房贷,虽然月月月光,但至少有瓦遮头,一切安好。没想到经济不好,企业裁员,A被失业了,新工作找不到,存款一日日见底。最坏的是楼市波动、房价大跌,房子的价值抵不过银行的贷款,银行要求A提供更多的抵押物,不然就要把他的房子拍卖掉。A变相成了负资产,没工作、没存款,而且每个月都要还月供,压力大得透不过气来。最后A走投无路申请破产,经法院清算所有资产后,只留下一小部分生活费给他,4年内过上“被限制”的生活,不可以使用信用卡、不可以买房买车、不可以出国旅行......4年后银行对A这几年来的表现没有异议,政府则豁免A的债务不用还,一并解除A的破产状态,A即恢复自由、开始新生活。

  上面的案例比较极端,但不是没有的,每一个国家发生大规模金融危机的时候,首当其冲的就是背负巨额房贷的工薪族。

  而日常生活中,经营不善、投资失利、超支消费等都会导致个人欠下巨额债务,过去的解决方式往往就是三类:

  ①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人被逼的太过大有可能会选择一死了之,到头来债权人的钱要不回来,债务人的家庭也破碎了;

  ②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生活处处受限,就是不还钱,债权人也拿他没办法;

  ③最多蹲牢房、逃亡、假离婚,还是不还钱......

  到底都不会有好的结果。

  所以个人破产制度的诞生既能保护债务人,让他有重新做人的希望;同时破产制度也能帮助到债权人摸清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并监督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积极还债,让债务人得到合理的赔偿。

  总比以上三种鱼死网破的结果要好。

  Part.2

  个人破产制度的初衷是正面的,至于为什么近一年才积极推动,原因有好几点:

  1.贷款买房成常态,要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我国居民最大的债务是房贷,影响面非常广。如果楼市发生什么大异样,居民生活与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都会被打破,后果难以想象,所以我们着手防患于未然。

  像上文例子中A就因房贷和失业而陷入破产的,经过4年的缓冲期后,国家免除他的剩余债务,由银行来承担,A不至于因为负债而失去生活的希望,破产状态解除后即可重新开始正常生活。

  从国家层面去看,如果没有破产制度,国家金融系统在危机来临的时候会承受不住猛然的冲击。而实施个人破产制度后,可以有序地拆解一个个小危机,不至于大规模受损。

  2.民间债务纠纷增加,“执行不能”日渐增多

  时代变了,我们父母那一代,还保留着中国人爱存钱的传统,90后这一代被高利贷诱导超前消费;而70、80后中还有一群爱加杠杆炒房的投资客......“过度信贷”导致近年来债务纠纷的案件呈爆炸式增长,小到借几千还几万,大到炒房被套、亏钱跳楼,给社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虽然被执行人已经上了黑名单,但他们真的没有财产可以用来还债,又或者法院穷尽一切手段都没能查到被执行人有剩余财产。这类“执行不能”的案件日益增多,债权人得不到满意的结果的同时,法院的司法成本也愈来愈高。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国家一方面要打击高利贷的嚣张气焰,一方面要保障债权人、债务人与国家利益,有必要通过个人破产制度来实现。

  3.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逐步完善

  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对于债权人来说要承受一定的风险,如果债务人转移财产、恶意造假,最后通过法定程序豁免了还债的义务,无疑对债权人不利,所以要借助信用系统去考察和监督债务人。

  近些年我国的个人信用系统逐步完善,包括信用记录、财产登记、失信惩戒等,债务人想钻空子将会越来越难。

  综上,推出个人破产制度的时机与条件都已成熟。

  Part.3

  这一消息之所以会刷屏,是因为民间担心制度在偏袒债务人,其实不然。

  一来,个人破产制度是有强监督的,如果债务人在破产期限内没有积极还债,或者恶意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申请延长破产期。

  而且债务人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被贴上“破产”标签后名誉会受到损失,行为也被限制,到时候找工作难、出行难,生活也难。

  如果是恶意申请破产,法院也会实施追缴。

  二来,从大环境去看,个人破产制度保障的是我们每一个人。

  当今社会,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背负着债务,尤其是房贷。可能社会稳定我们没有危机感,而回顾过去各个国家的金融危机就会发现,经济bengkui的时候,“普通人”的生活是最容易被瓦解的。

  看看香港破产管理署公布的数据——

  2018年申请破产的人当中,73%的人收入在1.5W元以下,这个薪资水平在香港足够低了,而他们的负债水平77%都在60W以下。

个人破产法要来了,欠债可以不用还钱了吗?

  导致他们破产的原因,32%是因为超支,36%是因为失业,9%是因为过度信贷......

个人破产法要来了,欠债可以不用还钱了吗?

  这些数据记录的大都是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负债的都是作奸犯科之徒”(恶性欺诈破产的不过0.29%,因为赌博破产的有5.41%......)

  想想如果某一天我们老实人因为负债而走上那“三条路”,生活就只剩下一路黑了,而个人破产制度则能给老实人带来希望。

  一个制度的开展必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个制度的实施也很难可以做到十全十美。

  法律体系和金融系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稳,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要学着从大局去看待社会。

  当然,从自身出发,以后借钱给别人还是要谨慎的,这点一直不变。

个人破产法要来了,欠债可以不用还钱了吗?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载自互联网,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详情参阅本站的“免责声明”栏目。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源于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转载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若有权属异议及违法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删稿。详情参阅本站“版权声明”及“举报投诉”栏目。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