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拖欠银行贷款的“老赖”,警方怎么“办”?
银行作为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的信用中介,给需要现金者提供贷款。可是,在信贷支持的面前,有少数贷款者却弃信用如敝屣,置诚信若罔闻,一再拖欠贷款成为“老赖”。于是,银行无奈,一纸报案文书将逾期不还贷者告到了公安机关。贷款的老百姓有些纳闷,民间借贷借个人的钱不还,东胜区打非吸办管,这借银行的钱不还,公安机关也管?怎么管?贷款不还也得承担法律后果么?
自2012年7月份创新建立“警银协作新机制”以来,东胜警方根据银行报案线索,速侦速破办理了一批涉及骗取银行贷款,透支信用卡、不还车贷、房贷等银行贷款的金融违法案件,给金融部门挽回了巨额损失,有力地整治了辖区金融秩序,维护了经济秩序的稳定。
近期,为了从源头上减少金融领域犯罪案件的发生,保护金融生态环境,维护地区稳定,东胜警方进一步完善警银协作长效机制,推进“严打逾期不还银行贷款、以虚假资料骗取贷款、恶意透支等金融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抽调经侦、刑侦等部门警力成立专案组,采取对口分工负责、限期办结、取证定罪、曝光典型等措施,坚持前移“关口”,加强与各银行基层网点的沟通协作,加大力度打击金融类犯罪,凡针对欠贷款不还者,提前介入调查取证,依法追究相应违法行为。近一阶段,已对18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说了这么多,小编用两个字回答一下之前的问题:不还贷款,会被怎么办?
“法办”呗!呵呵,也就是说不还贷款违法者,将依法被刑事立案、将受刑事处罚。涉及罪名种种:比如骗取贷款、贷款诈骗、恶意透支……
2013年11月20日,白某未履行合同将100万元贷款挪作他用,并逾期未归还银行,被东胜警方以涉嫌骗取贷款罪采取刑事拘留,等待他的也许将是刑事宣判。
2013年3月5日,鄂托克旗某水泥公司提供了虚假购销合同向我地某银行申请承兑汇票8000万元,期限6个月,虽然有保证金、担保人连带担保,到期后,该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全部款项。接到报案后,东胜警方依法立案,传唤了当事人,当日,拖欠的剩余款项如数归还。
您说这是何苦呢?难道真要等到被警方列为重点刑事打击处理对象以后,贷款不还者才能找回自己的“诚信”么?!
现实生活中,我们普通老百姓更多涉及的是车贷、房贷、信用卡透支等情况,也许您也存在这些现象,比如提供了虚假资料办贷款,贷出款项挪作他用、违反合同,经营不善资金无法周转、无力偿还而索性耍赖、拖欠一时蒙混一时,更有甚者,根本没有意识到不还银行贷款居然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小编在这里给这些贷款在身的“亲”们温馨提个醒儿、敲个警钟儿:如果担负了银行的贷款,您可别赖账,不违法则矣,违法则终将进入警方“法办”的视线。
警方已投入实际行动,无论您是贷款人,还是担保人,扮演哪一种角色也需要动真格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