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黄、侮辱、诽谤类的P图行为;
P图催收,暴力催收的代表行为。
通常表现形式为以欠款人肖像为背景书写欠款人涉黄类、侮辱类、诽谤类文字信息(相关文字信息大多为恶意捏造的虚假事实),然后群发至欠款人通讯录或其他社交媒体平台,给欠款人产生极强的心理强制力,从而逼迫还款。在我国,自然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一些类人格权都受到法律保护。
P图催收,这种捏造事实,恶意损害欠款人名誉,侵犯欠款人肖像的行为。
以上已经触犯我国《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后果不仅会被民事追责赔偿,还会涉嫌刑事犯罪,请从业人员自觉抵制!
2、冒充公检法司等机关,使用假公章,发送立案通知书、传票、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拘传证、报案通知书等司法函件;
法催手段是我们进行不良清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专业性很强,通过国家公权力的强制力来维护合法债权,给欠款人的强制力,可想而知。但在通常情况下法催手段无法大批量进行,有些从业者就冒出铤而走险的办法,开始假冒公检法司等机关,通过PS、私刻假冒印章的方法发送相关司法函件给欠款人,营造相关案件已经进行司法维权的假象。
那么,已经触犯我国刑法,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同时根据具体情形还有可能涉嫌诈骗等其他刑事犯罪,很严重!请从业人员自觉抵制!
3、冒充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催收或者进行辅助催收工作;
催律见得最多的就是,催收从业人员分工协作,冒充人民警察拨打欠款人电话,号称债权人已经在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欠款人来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或者冒充法院法官或者工作人员,通知欠款人某时来拿开庭传票或者通知开庭、强制执行等。目的均为营造已经进行司法途径维权。
该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嫌招摇撞骗罪!请从业人员自觉抵制!
4、冒充央行征信或其他合法征信机构,使用假公章或其他虚假形式,向欠款人传达逾期信息已上传征信系统的虚假事实;
前段时间有朋友发来上面这张图,问到:同行开始发这个给欠款人,我们也发会有问题吗?当然有,而且问题很大。要知道,央行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国家机关。
这种PS央行征信中心上传征信信息的行为,可以类比冒充公检法司发送司法文件的行为。一旦行为涉及国家机关,就不仅仅是侵权这么简单,往往就会涉嫌刑事犯罪。请从业者万分注意。
5、使用“呼得死”“信息轰炸机”等工具恶意、长时间骚扰欠款人及关联人的;
使用该种方式进行催收的,在催收行业内仍然存在。那么这种行为将触犯怎么样的法律法规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因此,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同时若给被骚扰人造成相应损害的被骚扰人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要求骚扰者承担侵权责任。
6、拨打、发送威胁恐吓类电话、短信;
威胁、恐吓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包括擦边球类型的。
催律之前见过某个朋友公司的催收专员,经常给欠款人发送“您儿子是在XX学校XX班吧,他是不是下午五点下课?”诸如此类,屡见不鲜。
这种类似行为,非常危险,极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等,涉嫌寻衅滋事罪,受到治安处罚,同时会被追究侵权责任。
7、冒充律师事务所,以律师或律师助理名义,发送假冒律师函的;
近一年,出现越来越多冒用或者虚构律师事务所名义,进行催收的。大多采取冒用公章或者自己虚构律所私刻公章来发送律师函,并且催收专员以律师或律师助理的身份进行催收工作。这样的行为我们应该怎么看待?
很显然,对于冒用公章,冒充身份的情况,已经触犯我国刑法,涉嫌第二百八十条:伪造企业印章罪,还将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虚构的,将涉嫌诈骗罪!
8、去欠款人住址、工作地址,使用滋扰、闹事(如:泼漆、横幅,张贴催款函等)的方式进行催缴还款;
很显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综上,暴力催收的后果很严重,虽然我们是在维护合法债权,但我们也不能在维护自身合法债权时超越了法律的边界,去触碰其他法益。那样我们自己就会得不偿失,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对于暴力催收的表现的行为,欢迎行业朋友来一起探讨,一起规避风险,阳光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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