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各种推销广告也是充满吸引力,但真如广告里说的那样小额贷是无抵押、利息低吗?今日,全国首例开庭审理的“套路贷”涉黑案件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穆嘉等人打着“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以无抵押、利息低为诱饵,诱骗或强迫受害人陷入借贷圈套,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手段,让借款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滚雪球式翻倍,继而使用暴力、威胁,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涉案金额高达2300余万元。主犯穆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那么,什么是“套路贷”?“套路贷”都有哪些套路?陷入“套路贷”该怎么办?如何选择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带着这些问题,法治菌采访了相关部门。
案件回放
贷款5万元被逼还一套房
2016年,公安红桥分局芥园道派出所接到群众王某报警,称其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5万元,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不仅被夺走了一套房,还被打得遍体鳞伤。
经过警方详细询问得知,王某经营一家披萨店,想扩大规模,无奈手头资金不足,通过广告传单,找到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接待人员首先询问了王某贷款目的,以及家庭情况,还有个人有哪些财产,并讲明贷款5万,刨除手续费,只能拿到3万元,两年借款期,本金及利息总额19.2万元,每月还款额是4000余元。王某觉得并非广告传单上所讲的低利息,正在犹豫是否签借贷合同的时候,来了四五个彪悍男子一直盯着他,迫于压力,王某还是向这家贷款公司贷了款。
回到家后的王某,越想越怕,特别是彪悍男子身上纹龙刺凤的形象,让他胆战心惊。一个星期后,王某带着5万元来到小额贷款公司,表示,不想贷款了。没想到几个彪悍男子又出来了,说,“不想贷,算违约,需要缴纳违约款20万元。”若是有这么多钱,王某也不会找到小额贷款公司,在被“扣押”的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又找来一家“同行”公司,告诉王某,“你还不上钱可以找这家公司贷款,替你还账。”就这样,王某又被转给了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替王某还了20万元的债后,这家小额贷款公司向王某索要40万元,并将王某带到一处居民楼内“关押”起来,拳打脚踢,关进狗笼子里,直至王某同意用一套房来偿还所欠下的债。
当时,王某名下的房子,市场价值可以达到100多万元,却在小额贷款公司的操持下,以87万元的价格进行抵押。还了40元的欠债,剩下的钱也没有进入王某的口袋,而是以入股公司的名义被小额贷款公司扣下了,还让王某到小额贷款公司上了几天班,以工作不认真,又将王某辞退了。
一直在噩梦中的王某,将憋在心中的委屈向母亲倾诉,母亲带着儿子找到了警方。接警后,警方迅速立案,正在展开侦查工作的时候,又有一起相同警情出现了。
受害人方某因手头不富裕,和王某一样,找到了同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审核个人财产时,业务员将方某的手机要到手,在翻开的过程中,发现一条银行信用卡欠款信息。对方以方某个人信用不良为由,叫来一帮打手,对方某一顿暴打,也将其“关押”起来。方某本想贷款2万元,结果一分钱没得到,反而被要挟用驾驶的迈腾汽车换回自由。方某不得不低头,任由对方将自己驾驶的汽车以4万元价格低价出售。
催收手段残忍将被害人推进河里用枪恐吓
警方推断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并且拘禁、殴打、挟持、威胁、体罚、侮辱被害人,涉嫌黑恶势力。在警方一步步挖掘,摸清犯罪团伙的情况时,又一名被害人的出现,将该犯罪团伙的主犯浮出水面。
被害人刘某到公安红桥分局芥园道派出所,是因为打架。“受害人”称刘某将其打伤,刘某也同意“受害人”的要求赔款1000元。在派出所纠纷虽然是调解了,但警方总觉得不对劲,因为刘某身上的伤也不清。在和刘某的妻子取得联系后,警方才知道刘某的妻子在滨海新区公安局大港分局古林派出所也报了案。
原来,刘某也曾到相同的小额贷款公司办理贷款,贷款3万元,还款期一年,本金及利息总额4.7万元,每月还款3900元。在按时还款5个月后,以还款逾期违约为借口,刘某被一群人从家中带走,被关在一间屋子内,要求其还债13万元。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还从刘某的手机转款2500元。
随后,又出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出资13万元将刘某的债务买走,同时,将刘某带走,继续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迫使刘某电话联系朋友借款,从而又索要5万余元。在拘禁刘某期间,嫌疑人除了殴打,还用枪支捅入刘某口中,又将其推进海河里,逼迫其还钱。妻子在接到催款电话后,害怕丈夫出事,就向警方报了警。
害怕罪行暴露,主犯穆嘉指使两个弟兄报警,制造假象,称和刘某是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刘某打伤。在恐吓下,刘某不得不配合嫌疑人演了一出戏。嫌疑人也没有想到会因此进入警方的视线。
历经13个月侦破案件涉案人达50余人
在警方13个月的走访调查、缜密侦查的过程中,嫌疑人也意识到自己有可能被警方盯上了,遂将办公地点由红桥区转移到和平区,在一次,公司开大会的时候,警方将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在51名嫌疑人当中,不乏多名穷凶极恶的“打手”,且部分人员持有枪支弹药。经过对嫌疑人的审讯和被害人的讲述,警方彻底查清了该犯罪团伙人员架构、分工及犯罪事实。
2015年初,主犯穆嘉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擅自成立以“万融泓泰”“鸿泰鼎盛”“鸿业恒鑫”为名的公司,对外违法发放高息小额贷款。后不满足于获取高额利息,当年6月,以该公司为“外壳”,形成以穆嘉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设业务部、风控部、催收部,管控严密,采用“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转单平账”等方式,从一开始就将“套路贷”与暴力催收相结合,企图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该组织在审查借款资格时就为暴力催收做准备,提前了解被害人的资产状况和家庭情况;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蓄意制造还款陷阱;在交付钱款时提前收取首期利息,额外收取手续费、下户费、中介费等各种费用,使被害人实际借得数额远低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在被害人还款时故意设置重重障碍,使被害人不能按时还款,人为制造违约;在催收时,采用拘禁、殴打、挟持、威胁、体罚、侮辱被害人或者滋扰、威胁其亲属等手段,逼迫被害人签订巨额虚假借款协议,要求其一次性偿还巨额债务;指使组织成员假扮成其他小额贷款公司人员,通过虚假“转单”垒高债务;最后,把无力还款的被害人“转单”给其他小额贷款公司,使组织利益最大化。与此同时,该组织为规避法律追究,使暴力催收行为合法化,要求被害人签订虚假的房屋、汽车买卖、租赁、抵押协议,有意带着被拘禁的被害人出现在公安机关,甚至到公安机关解决所谓“经济纠纷”。该组织实施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犯罪共20起,欺压、残害群众,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涉案金额达2300余万元,并致使大部分被害人不敢报案,个别被害人在外地躲避不敢回津,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影响极其恶劣。
2017年4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11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由于该案涉案人多,取证复杂,今年8月份,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昨日公开宣判,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穆嘉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以及聚众斗殴罪,判处二十二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针对此案,就“套路贷”背后隐藏的陷阱,法治菌采访了办案民警。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通常打着“小额贷款公司”的旗号,实际上绝大多数都是没有经营权非正规小额贷款公司(是不是正规小额信贷款公司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上可以进行网上查询),他们以办理民间借贷为幌子,其根本目的是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
“套路贷”与高利贷的区别
“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的目的是为获取高额利息,“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而高利贷,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套路贷”里的“套路”
第一步:以“小额贷款公司”招揽生意
打电话、散发宣传广告,那些很亲热的“姐啊”“哥啊”“无抵押、低利息贷款”电话,就是引诱借贷人上钩。实际上这类公司都是没有金融资质的。
第二步:在合同上玩猫腻
如果你表示需要贷款,他们会让你签贷款合同,嫌疑人会拿出一叠厚厚的空白合同让受害人签字。因为合同内容太多,且急于用钱,受害人都不会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而嫌疑人之后可以在合同上随意添加内容,包括出借人、借款时间、利息额度等重要条款。而且,这些合同上写的贷款数额并不是你拿到手的金额,真正拿到手的钱要比合同贷款数额少很多。比如,合同写贷款10万,在扣除所谓“保证金”“服务费”之后,被害人拿到手的可能只有两三万。
第三步:制造一个“证据链条”
除了合同,嫌疑人还会要求被害人签一些法律文书,比如房产抵押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有的还会要求被害人一起去办理这些合同的公证手续。另外,嫌疑人会将虚高后的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然后让借款人到银行柜台提取现金,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但实际上,嫌疑人要求借款人只得保留实际借款金额,其余虚增款额还需交换给嫌疑人。有的嫌疑人会可以让被害人抱着提取出的现金进行照相,制造被害人已取得虚增款额的假象。
第四步: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违约
嫌疑人会通过种种手段,让借款人“违约”。即便借款人到期想主动归还借款,嫌疑人也会故意“玩失踪”,不接电话,一直等到合同超期后才出现。之后,嫌疑人便单方面宣称、认定借款人“违约”,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手续费”等,这些费用往往比借款金额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借款人很难一次性还清。
第五步: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一旦借款人违约,“借贷公司”就会用“平账”的方式解决。在借款人到期无法还款的情况下,“放贷人”的员工会“好意”帮借款人指“一条明路渡过难关”,即给借款人介绍到另一家贷款公司借款,由另一家所谓的“小额贷款公司”偿还第一家公司的钱,借款人再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第六步:软硬兼施“索债”
嫌疑人之前的种种套路,都是为了最后一步,索债。
索债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利用之前制造的抵押合同、银行流水等虚假书面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要求法院保全、拍卖当事人名下的房、车等财产用于还债;二是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电话轰炸等各种非法手段,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施压,强迫对方偿还“债务”。
发现这几个特征就要提高警惕了:
一、贷款条件特别好
如果贷款公司给出的条件特别吸引人,比如利息特别低,“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这个时候心里就要有数了,天上不会白掉馅饼。
二、签的是“阴阳合同”
给你的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符。
三、单方面认定违约。
如果被对方单方面无理认定违约且不容置辩,那么八成遇到“套路贷”了。
警方表示,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必须提高警惕,在保证安全前提下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何选择正规小额贷款公司
看贷款条件
正规贷款公司大致分为两类,一类需要担保或者抵押物,一般为房屋、汽车、机器设备等抵押物,也有选择单位或者个人做联名担保;另一类是无担保无抵押,即信用贷款,它主要针对于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记录,由于这种贷款的风险较大,因此利息一般比银行要高。
看证件
正规贷款公司都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而且公司都有自己的办公场地,有自己的门户网站,有专业的部门分工,而且有一整套正规的办事流程。
看审批流程
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在审批时,必须与借款人当面进行沟通,并需要了解借款人的征信、借款人详细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家庭收入情况等信息,甚至要到借款人住处和经营地点进行实地访问。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举报最高奖励10万元
“套路贷”带给每个受害人不仅是肉体上的伤害,还有心灵上的创伤。在穆嘉案件中,嫌疑人利用枪支、电警棍、辣椒水喷雾威胁被害人,还用灌尿、吃屎等方式侮辱被害人,由于害怕打击报复,大多数被告人都是敢怒不敢言,有的卖掉房子、丢掉工作,被迫离开天津市,有的在公安机关取证时心有余悸不肯说出实情。对此,天津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黑恶势力,从今年年初,天津市就启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的是给老百姓营造安居、安业、安心生活环境,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呼吁受害人以及更多市民积极检举、勇于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目前,天津市对于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类罪名对被举报对象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元,举报特别重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查证属实的,最高可奖励元;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对被举报对象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元;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罪名对被举报对象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查证属实并对涉嫌向黑恶势力提供帮助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组织者、领导者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重复奖励。对于举报,各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