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15日电(高铂宁魏薇)两年前的315晚会上,央视点名了近20家“714高炮”(期限为7天或14天的高利息网络贷款)平台。近日中新经纬采访发现,尽管此前被揭露的网贷APP已自公众视线消失,但是类似平台仍然野火烧不尽,一度活跃的平台在“割韭”之后销声匿迹,新的网贷APP继续收割着借贷人。
“我在一个月内分批还款近15万元,已经超出了我本金将近3万元。但是对方还要求我再还元,才肯算我结清负债。因为利息过高,最后我和家人实在是无力偿还了。”近日,曾使用网贷平台“海鸥”借款的李铭向中新经纬表示,在第一次错过该平台为她指定的还款日期后,李铭当天就遭遇了“爆通讯录”。
她告诉中新经纬,催收者不但电话短信轰炸自己和家人朋友,还使用侮辱恐吓等手段,试图逼迫自己继续按照极高的利息还款。此种暴力催收自今年1月起一直持续到春节,令李铭及家人朋友深受困扰。
与李铭有相同遭遇的借贷人还有很多。中新经纬查询消费者投诉平台“黑猫投诉”发现,自2021年5月起至2022年3月15日,“海鸥”名下收到了多达500条投诉,主要投诉内容包括“暴力催收”“高利息”“砍头息”“强制下款”等。
未经申请强制下款
中新经纬在调查中发现,像李铭这样大额借贷的受害者尚属少数,更多的投诉者甚至尚未确认申请贷款,就被平台强制下款,而单笔额度一般为数千元。许多人反映称,网贷平台要求在几天内还款2000元甚至更多,而自己此前实收款项仅为1000元左右,实际年化利率远远高于法律标准。
2月4日,在深圳从事美容行业的周菲收到了一条未知号码发来的短信,通过短信链接下载了“海鸥”APP。在看到该APP的“轻松借贷”等宣传语后,周菲想看看自己的贷款额度,于是上传了个人身份证并填写了银行卡信息。周菲回忆称,此时,该APP显示了她的最高借款额度为2000元人民币,但并未注明后续借款利率是多少,自己也没有申请贷款。
“海鸥”APP截图。受访者供图。
随后,在无法与客服取得联系的状态下,周菲的银行账号就收到了1020元,而APP上的个人借款状态也被修改为“借款2000元”,还通知她必须在2月6日还款1000元,在2月8日再还款1000元。这也意味着要在4天之内支付给平台高达980元的利息。
对于平台强制下款的行为和高昂的利率,周菲完全无法接受,立刻在第三方平台上进行了投诉。2月6日,周菲没有进行打款,在当天就接到了来自境外的催收电话,对方在通话中对她进行了恐吓和威胁。这令周菲想起身边人曾因境外网络诈骗损失二十余万元的经历,没有犹豫,立刻选择了报警。
中新经纬在调查中发现,这类所谓的贷款APP普遍以“零门槛”“审批快”为卖点,单笔额度多在几千元,正是针对现金流水平较低,难以通过传统信用卡甚至合规小贷平台等资质审核的用户,美其名曰“为用户资金周转提供便利”。
多位受访者均表示,和周菲的心理状态类似,在跳入陷阱的开端,看到某些APP以“1分钟轻松申请,1分钟闪电审批,1分钟极速到账”等语言进行自我推销,又在注册过程中看到只需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及银行卡号以供信用资质审批,因而动了心思。
“海鸥”APP截图。受访者供图。
实际上,在这一环节,遭遇资金周转困境的借贷人往往忽视两件事,一是网贷APP并不明示其“贷款服务”的年化利率。2021年3月31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而并无合规资质的网贷平台并不会遵守相关规则,继续用“低利息”等虚假宣传试图对潜在借贷人掩藏其高昂年化利率的实际情况。
其二,则是个人隐私信息被网贷平台套取。大量此类APP在注册环节还要求读取用户手机通讯录和通话详单等信息。此时对于借贷人隐私信息的过度索取,也为“闪电审批”之后的暴力催收埋下了地雷。
暴力催收频繁发生
家住内蒙古阿拉善盟的何山告诉中新经纬,2022年1月底,他下载了“海鸥”APP,发现自己可以从该平台借到2000元的额度。在该平台审核其个人信息期间,他在网上搜索了该平台的相关信息,才发现该平台劣迹斑斑,因此未接听任何审核电话。“我本以为不接电话就没事了,谁知道它强制下款1000元到我卡上,之后又催收(要求还款2000元)。”何山表示来自催收的威胁和滋扰严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由于自己投诉后一直没有得到网贷平台的回复,最终他只能通过还款“解决了问题”。
在调查过程中,多位受访者均告诉中新经纬,他们所下载的几家网贷APP上均未显示其背后公司的名称或所在地。借贷人连公司主体的运营地点和联系方式都无法找到,更令他们事后维权无门。
中新经纬试图调查此类“三无”网贷APP背后的主体,却在调查中发现,诸如“海鸥”“今日秒享”“豪享花”“来分期”等网贷APP甚至无法通过iOS系统或是正规的安卓软件商店直接下载,而是进驻在各个“贷款超市”网站、助贷平台,或一些非官方的APP下载网站,通过短信营销、熟人“推荐”等方式触达有小额贷款需求的消费者,而APP背后的运营者很可能根本没有放贷或营销金融产品的资质。
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也可以发现,法院过往判例中对于此类现象亦有提及,在多份刑事判决书中,当地人民法院提到运营此类APP的公司甚至可能未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判决书中,此类无资质的平台被称为“虚假网贷APP”或“虚假贷款产品”等,而涉案人员视具体情节和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在这种情况下,借贷人对网贷APP背后的公司一无所知,而网贷APP却掌握着借贷人的大量隐私信息。在第三方投诉平台搜索“暴力催收”,可检索到10万条以上相关投诉,其中大部分与网贷平台有关。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民事律师表示,他曾多次接到关于“强制下款”“砍头息”“暴力催收”的咨询,三者常常同时出现。他引述《合同法》第200条规定提醒借贷人,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包含网贷的民间借贷行为中,约定的利息年利率为24%以下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还款并支付约定的利息且受法律保护;当约定的利息年利率在24%-36%时,借款人尚未支付24%利息的超过部分,可以选择不支付,但如果已将该部分利息偿还给借款人,则不得索回;年利率超过36%,网络贷款违法,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该利息,只需以年利率24%为限支付利息即可。
尽管相关法律条文已很清晰,但是,在遭遇类似侵权的受害者群体中,往往只有少数人像周菲一样选择了第一时间报警或委托律师维权。上文中提到的李铭,在多偿还了近3万元后终于选择了报警并咨询了律师,最终决定不再按照网贷平台的要求继续“还款”。
专家解析屡禁不止原因
近几年,针对非法放贷行为的监管全面收紧,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各种政策以打击“高炮”和其他网贷乱象。2020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的风险提示》指出,一些机构或网络平台在宣传时,不应片面强调日息低、有免息期、可零息分期等优厚条件。同期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提到,主要作为资金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主要作为信息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故意向合作机构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引导借款人过度负债或多头借贷等。
从监管层面来看,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类似的网贷乱象说明中国的资本市场还没有完全成熟,仍有很多人依靠借贷进行间接融资,也给监管部门留下了地区差异、监管成本等诸多难点亟待解决。
“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在统一监管的同时,考虑各地区金融政策、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等条件的差异性。另一方面,监管涉及很多技术层面,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技术攻坚,以协调各部门联动,对相关的监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等。如果不解决监管成本和预算问题,后续可能很难持续发展,也很难达到人们对于监管的预期。”董毅智向中新经纬表示。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则向中新经纬指出,一方面,监管要对非法放贷持续进行严格打击,另一方面,也要从需求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征信条件正常的人,基本都可以(从正规渠道)获得一定的贷款额度。高息网贷的借款者中,一部分属于不明真相就被引诱到网贷去借款。由于他们根本就不知道高利贷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看似低息的贷款背后隐藏的是超高的利率,是被诱导或欺骗下载。另一部分事先知情的借贷者之所以铤而走险选择非法放贷、没有资质的‘高炮’,则是因为他们的征信情况太差,在正规、主流的借款平台上借不到款项,所以他们只能被动地承受这么高的利率。”
黄大智总结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还存在短板。应对上述两种类型的潜在金融消费者进行教育,令其树立起对贷款、利息、年化利率等概念的基本认知,以免被网贷平台的虚假宣传所诱导,通过官方渠道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持牌机构;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也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各类提供消费贷款的机构,包括银行、小贷、消费金融公司等主体应加大对于普惠金融市场的投放力度,以满足一部分人群的贷款需求。
目前,监管部门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措施仍在持续加码。3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了解消费信贷的有关政策和风险,防范过度信贷透支消费风险,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其中特别强调,对于非正规网络途径推销的“低息快捷”“免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的行为或短信,应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向来历不明的账户或个人汇款。同时,消费者一旦遭遇此类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线索。(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受访借贷人均使用化名)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