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要求经营者主动公开经营信息,北京市在预付费合同上作出的修订,可以说给经营者在制定消费合同时戴上了“紧箍咒”;而山东、广东等地的做法则是对预收费款项的监管更加透明。但记者同时也发现,就在各种规范逐步展开的同时,一些经营者为了能够让消费者预先买单,煞费心机,利用互联网玩起了危险游戏。对此,法律学者建议出台更加具体惩治措施,防止预付费的新型风险。
今年9月,一家有着二十多年经营历史,在北、上、广、深拥有上百家分校的英语培训机构“韦博英语”突然关门,而不少消费者却是通过一封来自该机构北京公司员工的公开信才得知情况。信中称员工工资遭到拖欠,学员预付的学费也很有可能无法退还。尽管之后韦博英语负责人发表声明称对学员要进行安置,但大多数学员的知情权和求偿权受到了侵害。
除了不提前告知用户就突然关店,韦博英语的学员还表示机构利用合作的网络借贷平台来鼓动消费者提前支付高昂学费。大学生罗敏报名学费共计元,仅上了不到10节课就遭遇了尴尬处境,而在韦博关门后她还要承担元的债务。
像小罗这样,因通过网贷来支付高额预付费,遭遇卷包跑的案例近年来时有发生。有法律学者指出,以教育培训、健身为代表的行业存在周期长、非实时可兑现的特点,经营者利用网络借贷来让消费者预付费,很有可能成为使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套路贷”。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对消费者本身来说,他透支了自己的收入。对于商家来讲的话,它控制不了预付费网贷的来源,对于网贷机构来说的话,它也没有办法去监管商家提供的服务合不合适,会不会有退款的情况。所以它本身就是一个危机重重的这么一套组合,你一旦涉及到预付费,商家建议你使用网络来的,作为消费者来讲的话,尽量不要选择预付费的消费模式。
据了解,目前网络借贷的监管主体并不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法律学者就建议出台网贷预付费管理规定,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这种贷款里面它可能会附加很多的条件,将来一旦双方出现纠纷,它可能会用贷款里面的这种祥光的协议,或者说来推卸商家的责任,那么这样的话会家中这种消费者的这种责任,对消费者将来的这种消费维权来说也是会更加困难的。随着这种新型消费模式的出现,我们确实在立法方面要有前瞻性。
在缺乏监管和准入门槛的情况下,网络贷款很可能带来预付费的风险。而在“网购潮”风靡的同时,记者还注意到,一些经营者利用拼团、团购等方式吸引用户从而进行违规预收费。本月初,记者在北京某商场外见到了名为“优胜教育”机构的招生人员在邀请行人扫码参加团购,称提供中小学生学科培训。
优胜教育营销人员:因为咱们是针对双11做活动,然后后期的话如果说你想长期在咱们优胜学的话,稍后来说就是有一个课时的一个规划。
这位营销人员表示,享受完团购优惠后,之后的课程规划要进行“买断”。
记者:现在交费,一学期或者一学年交,还是什么的?
营销人员:咱们一下交。
记者:有最低起步是吗。
营销人员:对,有一个最低起步2万。
记者:最低起步是一学期或者一学年交,还是什么的?
营销人员:差不多就是一年左右。
起步买一年,学费上万元。据了解,早在去年八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文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优胜教育的做法,显然已经违反了政策的规定。
为了遏制互联网可能带来的预付费风险,今年七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要求“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但记者发现,仍有经营者无视相关规定。
记者:你们现在这个年龄段是针对多少岁到多少岁的?
客服人员:听说课是2到8岁。一年的话是1890,两年的话是2990。
记者:只有这两个交费的选择吗?
客服人员:一年是144课时,对,目前只有这两个选择。
法律专家表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有法不依,违规经营,必将受到惩治。目前,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六部门正在开展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工作;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