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6月3日讯(赵爽申鹏记者佘雨桐)庞某某通过网络向银行贷款5万多元,逾期半年还有7878元本金未还,被银行起诉。近日,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判处庞某某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律师代理费合计.66元
2018年7月,被告庞某某通过网络向原告建行鸡东支行申请贷款.00元,经原告审查,被告确认后,生效《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8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19日,年利率6.3%,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水平上浮50%。
截至2020年3月11日被告拖欠贷款本金7878.13元、利息3519.51元、罚息2005.02元。现被告连续违约,未按合同约定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律师代理费、诉讼费。
经法院审查,被告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庞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偿还建行鸡东支行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律师代理费合计.66元。
法官提示:网络贷款需要尽早还清,拖欠网贷不还会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也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贷款泥潭,无法自拔,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除了会遭遇罚息和违约金,个人信用还会受损,以后再想申请信用卡、申请贷款,就是难上加难。因为蝇头小利,错失自己的信用财富,非常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