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陈某因网上借款3000元逾期未还,经仲裁机构仲裁由陈某偿还本金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向省一中院申请执行。近日,省一中院执行法官到定安县查找被执行人陈某的下落,得到定城镇西门社区主任王春香大力支持,被执行人的父母代陈某付清全部借款,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6年11月,陈某通过某网络平台,向深圳某金融服务公司借款3000元至今未还,经过仲裁机构仲裁由陈某偿还本金及利息。深圳某金融服务公司向省一中院申请执行,该院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经网络查询陈某名下无任何财产信息。陈某未按规定向法院报告财产,联系电话停机。执行法官决定到陈某户籍所在地——定安县定城镇西门社区查找。
“22岁的陈某,定城镇西门社区居民,近几年来一直在外地打工,对父母很孝顺……”3月28日,在陈某所在西门社区,执行法官正巧遇到社区主任王春香,她向法官介绍陈某的情况。
随后,王春香找来陈某的母亲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向陈某的母亲释明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王春香也督促陈某的母亲尽快通知陈某还款,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对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最终,陈某的父母代其付清全部借款本息,并向法官表示,今后将引导陈某理性消费,做一个诚信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