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林晓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下称《175号文》),文件下发时间为去年12月19日。《175号文》要求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同时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175号文》显示,对于正常运营机构的工作指引,要以坚决清退违法违规业务、不留风险隐患为工作目标,共提出6条要求。例如,严格管控存量规模和投资人数,执行“双降”要求,定期向网安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填报数据。
《175号文》对P2P网贷机构进行了具体分类,包括已出险机构和未出险机构。值得注意的是,在未出险且规模较大的机构方面,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列入高风险机构:存在自融、假标,或者资金流向不明的;项目逾期全部占比超过10%的;负面舆情和信访较多的;拒绝、怠于配合整治要求的;合规检查发现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
而对于僵尸类机构,应尽快推动机构主体退出。对于在营规模较小机构的处置,坚决推动市场出清,引导无风险退出。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目前行业的自律检查工作进入收尾阶段,通过这一轮的现场合规检查,各地监管部门对行业整体风险情况更为清晰。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指出,从这份文件来看,目前监管的重心是“精准拆弹,风险出清”,远未到业界期待的备案阶段。而鼓励正常运营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表明监管层希望网贷机构发挥自身优势,专注主业,积极转型,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方颂还指出,网络小贷公司准入门槛较高,对主发起人、注册资本、高管团队都有较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