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下称《指引》)。至此网贷平台“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的监管框架基本完成,标志着行业向合规发展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此前,关于信息披露的标准比较宽泛。今年5月15日,银监会在官网发布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通知,提出年内立法46项,这其中就包括与网贷相关的《网络小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等多部新规。
为什么是“逾期90天”?为什么去掉“逾期率”?为什么要给出6个月的整改期?是否意味着关联交易未被禁止?借款人信披是否皆有可操作性?......央广网记者联系上多家平台高管和专家学者,就《指引》中逾期指标和过渡期限的设定、关联交易是否被禁以及借款人信披的可操作性等5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为什么是“逾期90天”?
按照《指引》第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公众披露逾期90天(不含)以上金额及笔数。
关于逾期数据的统计口径为逾期90天(不含)以上金额和笔数,嘉石榴CEO楼晓岸指出,按照央行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的贷款质量五级分类,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被列入次级或以上,即属于不良贷款。“此次银监会要求网贷平台披露逾期90天以上网贷借款的金额和笔数,说明监管部门对网贷与银行信贷具有相同的风险认定标准。”楼晓岸指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指出,“逾期90天以上金额”的披露内容,与中国小额信贷联盟P2P行业委员会发布的《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规定相同,《自律公约》中规定逾期90天以上的算为逾期,但《自律公约》仅适用于P2P行业委员会全体成员机构。
为什么去掉“逾期率”?
关于逾期数据的披露问题,《指引》虽然提到了逾期金额和笔数,但未提逾期率的概念。对此,杨东告诉记者,“逾期率的认定是当下的热点问题,逾期率是反映贷款使用效益情况和资产风险的一项指标,但目前超过还款期限多久可以算作逾期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P2P平台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宽限期限和展期。”
杨东认为,实践中,逾期率的计算还涉及逾期金额的计算是否包含未到期借款余额(在同一借款人已有逾期贷款的情况)以及代偿金额如何计算的问题,目前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答案。
麻袋理财研究院总监路南指出,近期中国互金协会大量平台披露的逾期率为零,这导致媒体质疑网贷平台数据造假。路南认为,《指引》去掉了逾期率的披露要求,但实际上《指引》明确规定网贷平台需要披露逾期金额、代偿金额及笔数,通过代偿金额、逾期金额数据,结合借贷余额,可以更好的让投资人判断平台的坏账情况、风险情况。
“增加了与逾期强关联的代偿金额指标,通过代偿金额和笔数,能够更加客观的反应网贷平台经营情况,以供投资者做出判断。”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表示,增加代偿金额让逾期更透明。
为什么要给出6个月的整改期?
《指引》中规定已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本指引要求情形的,应在指引公布后进行整改,整改期自指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对此,91金融CEO许泽玮表示,目前行业内仍然只有少数平台通过了ICP备案,《指引》明确了相关整改的过渡期,给予已开展的网贷机构6个月的整改期,说明监管层充分考虑了市场情况。
周治翰也表示《指引》给出6个月过渡限,具有可操作性。“比如《指引》第七条,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公众披露信息中,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备案登记信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信息等项目,由于行业还处于规范整治期,拿到备案的平台寥寥无几,一些地方的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台来说,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周治翰表示。
是否意味着关联交易未被禁止?
《指引》要求披露关联融资情况,并对关联融资的定义及涵盖的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关联关系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有重大影响的企业、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在网贷行业中,关联方借款一直是个争议地带,甚至被认定为自融。《指引》中,明确要求披露关联关系借款余额,并对于关联关系进行了明确定义。“言下之意,可能也意味着关联方借款并未被禁止。”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指出。
楼晓岸则认为强制性披露关联企业融资,有助于帮助投资人提前预判融资风险,也相当于给企业划定了一条风险准绳。
借款人信披是否皆有可操作性?
《指引》的出台对借款人的信息披露做出了诸多要求。拍拍贷总裁胡宏辉表示,《指引》要求网贷平台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逾借款、其他平台借款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的重大信息,这有效遏制一人多贷及多头借贷情况的发生。
此前,市场上相对权威的网贷信息披露标准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去年10月份披露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贷(征求意见稿)》(下称《标准》)。杨东指出与《标准》要求不同,《指引》未对自然人和法人的披露内容进行分别规定,而是采用统一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中对借款人征信报告情况的解释为脱敏处理后,经借款人授权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征信报告中借款人的逾期情况。
楼晓岸猜测,“借款人历史逾期对投资人评估借款人融资风险是一个很好的参考系数,但是否也暗示了未来可以通过网贷机构查询征信报告?或者有望将借款人在平台的逾期情况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呢?”
对此,路南则认为,此条要求对部分宣传不查个人征信报告的平台来说,是个不小打击。路南同时指出,《指引》要求披露借款人在其他平台的逾期情况,由于行业信息不共享,该要求较难操作。
于百程也表示,这对信息共享提出挑战。“信息披露指引中,平台需要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应当包含借款人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截至借款前6个月内借款人征信报告中的逾期情况、借款人在其他网贷平台借款情况等,平台获取这些真实的数据,特别是在其他网贷平台借款情况,需要行业建立完善的网贷借款人信息共享系统。”于百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