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处理网贷问题方面,可以说煞费苦心,经过不断的总结、尝试、分析,针对不同情况(平台),寻找各自匹配的解决方法。
目前,针对各种情况(平台),已总结摸索出9种不同的思路及解决方法。当然,还会根据遇到的情况,从金融及法律层面不断的挖掘和完善应对方案。
今天,谈谈律师函带来的意外收获:
系列文章9有提到,根据一个客户的其中一笔网贷(平台为:深圳XXX利公司,经核查,非持牌金融或小贷机构,市场上基本属于无人监管),经过综合分析判断,权衡利弊后,决定采取发律师函的方式。
1、按照公司注册地址发出,对方拒收;后拓宽思路,辗转反复,采取方法,再发,对方终签收,整个过程耗时6天。
2、对方收到后,出现意外之喜,其委派专人连续几天反复不断沟通协商(其实平台是为求自保,害怕事态进一步恶化发展,但对于客户而言,目的已初步达到,否则,平台会找你协商吗?)
3、经过几轮磋商,现已达成初步方案(减免、延期等等),但须重新签订相关材料并双方确认(很重要)。
在没有更好的办法时,被迫采取发律师函的方式(现实中,债务人向债权人主动发律师函比较少见),但效果奇佳。所以说,方法和思路还是很重要的。
别为失败找理由,要为成功找方法。相信这样的意外之喜还会不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