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挣得难,金融来钱快”
不少投资者想借助互联网金融,
实现自己“日进斗金”的美好心愿。
然而,一些人以公司经营P2P业务为名,
将投资项目打出冠冕堂皇的旗号,
承诺向购买产品的客户支付收益回报,
吸引客户投资。
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
不少投资者怦然心动,
最终却落得血本无归……
什么是P2P呢?
P2P是英文peertopeerlending(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近年来,利用P2P业务
实施非法集资爆雷的案件屡见不鲜
真可谓
爆雷这跑路停业天塌地陷血汗钱
紫电这非法集资套路太深我惊天变
乌云那轰然崩塌措手不及难提防
自古贪心空余恨
我不想再被骗
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的外衣
高额利息购物返利保本承诺的陷阱
刷卡转账留个心眼多问自己为什么
捂好钱包擦亮眼睛护好我们的幸福家
周期短,年化收益率高,承诺保证本金……
这样的理财项目是否让您动心?
榕小检为大家介绍一起
由“P2P”引发的非法集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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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15年5月至2018年8月,深圳市财富之家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市场部营销总监才某某及业务员等人,明知总公司经营“财富之家”APP(P2P网贷平台)在未取得国家金融主管部门登记和备案,也未得到向社会融资的资质情况下,仍通过发放传单、口口相传、朋友圈转发等方式在福州地区发展业务,吸引投资人购买“财富中国”APP线上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分别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不等,并承诺投资人年化收益率6%-10.8%的收益回报。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陈某某、林某某等46人资金共计人民币.22元(已返还.05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7元。其中被告人才某某向集资参与人郑某某等人吸收资金.22元。
2018年8月,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才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9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分别逮捕犯罪嫌疑人丁某和才某某。
2019年4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丁某、才某某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罪,数额均属巨大,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丁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决才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分别追缴丁某和才某某在案违法所得30万元、15万元,按比例退赔集资参与人。
无论是P2P业务骗局还是互联网传销组织,
都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诱惑性,
如何防范陷阱,看好本金,
抵挡住虚假利益的诱惑?
榕小检提醒:
做好以下三步,警惕“P2P业务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摸清平台资质。查清此类机构的业务是否符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谨防网贷平台以P2P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二是警惕高息诱惑。“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增强风险意识,警惕以鼓吹高收益率、高回报率为诱饵,不强调投资风险的投资行为,年化利率在6%以上就要警惕。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三是向属地监管部门咨询。群众对于一些P2P网贷平台资质存在疑惑的,可以向属地有关监管部门进行咨询。
P2P爆雷后,该怎么办呢?
投进去的钱怎么拿回来?
1.先说说P2P爆雷的五种情形
其中,公安经侦部门介入就说明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犯罪,要引起高度重视。
2.一旦平台出现逾期回款,一定要第一时间把自己的投资证据等其他信息截图打印出来,不要犹豫立即报案。
3.爆雷后能拿回多少投资钱款呢?
这主要取决于公司及相关嫌疑人可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以及可以有效追回的借款债权资产。最终应以司法机关认定、判决为准,按照投资者投资比例来返还。
素材丨市院第四检察部、鼓楼检察
音频|高泽洋改编|吴则昊
文案丨张沁吴则昊
编辑丨张沁黄心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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