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粉丝朋友告诉我自己当初在某信平台办理的车抵贷,后面感觉利息太高了,要到自己的合同才发现自己是签了一个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业务)。
不少人可能对这个售后回租业务没什么具体的概念,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大部分都是直接进行的车辆抵押贷款。而他签署的这个融资租赁合同,所体现的具体交易模式为售后回租,即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记载的租赁物,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并回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承租、使用该租赁物,并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交易模式。在本合同中,甲方既是出租人又是买受人,乙方既是承租人又是出卖人。
那么用通俗的话来给大家解释一下车辆的售后回租业务是怎么回事:售后回租就是指你先把车子卖给这个公司,然后又从这个公司手里租了过来,需要每个月向这个公司支付租金,虽然使用权还是在你个人,但是在合同中已经体现了需要办理融资租赁登记,车辆的实际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变更。很多不懂合同的朋友都吃了这样的亏,以为车辆绿本没有更名,实际所有权还是自己。听信了贷款业务员的话,认为只是一个简单的信用借款或者是车辆抵押贷款。
那么融资租赁公司到底属于哪个部门监管呢?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消息,融资租赁公司已经于2018年4月20日由商务部正式划归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但是根据实际情况,拨打银监会的电话对方并不会受理融资租赁产生的纠纷行为,那么去法院提起诉讼可行吗?我们以这个粉丝的合同为案例:
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约定了争议的解决途径为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也就是说你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并不会受理。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下必须提交到对应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而仲裁委员会属于社团组织。这样的操作到底是为什么?相信大家应该可想而知。
后续根据这个粉丝提供的资料,我们将会尝试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签署协议不合理的地方及不合理的收费进行一个仲裁申请。对此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关注,了解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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